劳务派遣是一种现代的用工形式,因劳务派遣所产生的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并没有法定概念,在界定劳务派遣时主要依据形式上的特征进行判断。法律认可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主体身份,因此,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由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不同于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的操作过程中,劳动关系存在于实际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人事代理方只提供代理服务,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二、劳务派遣克扣工资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
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三、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怎么区分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怎么区分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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