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款不还法律如何处理
1、依旧会判偿还债务,一般不会坐牢。
2、除非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有还债能力的,但是却拒不偿还欠债,这种情况下存在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强制偿还债权人欠债。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借条没写还款期限如何处理
还款日期不是借条的必备要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但是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对方却不还款时起起算,如果债权人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起开始诉讼时效为20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有借条找不到人如何处理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对于个人借款不还法律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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