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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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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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一、民法典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可以并用。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两种责任发生竞合时,违约行为导致的侵权责任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适用,而不能同时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了仍然可以主张违约金。

即使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但是合同的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了仍然可以主张违约金。

即使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但是合同的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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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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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能并用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能并用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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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根本违约后能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违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
(一)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
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三)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四)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侵权和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2、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侵犯的权利不同
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
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3、行为主体的不同
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不影响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
违约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违约行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承担的责任不同
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两种责任在性质、构成上均有差别。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2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中,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肖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因为经营需要,经我朋友介绍打算向我借20万元现金使用。我们双方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再约定一定的违约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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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不可以并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不可以并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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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违约金可以和滞纳金并课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回顾】
2020年,安氏公司与冀龙公司签订服务及培训合同,约定安氏公司向冀龙公司提供自其购买LICENSE产品2年内的升级服务及相关人员培训,冀龙公司应支付价款302020元,同时约定违约责任:若冀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即须支付安氏公司未付合同款总额2%的滞纳金及合同款总额25%的违约金,并赔偿安氏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后因冀龙公司拖欠202069元一直拒绝支付,安氏公司遂将其诉上法庭,主张被告支付其合同欠款及违约金、滞纳金、合理支出费用等。
【判决结果】
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欠款202069元整;被告支付原告滞纳金、违约金8万元并赔偿律师服务费。
【简要评析】
本案在审判过程中,就合同约定的两种违约责任能否同时并用出现了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违约金可以和滞纳金并课,但要综合考虑总额是否超出实际损失或违反显示公平原则,理由如下:
1、我国合同法上并未规定滞纳金的概念,但通常认为,所谓滞纳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延迟付款而必须在价款之外额外支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其与违约金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适用限于当事人违反付款义务的情形,而后者则可适用于违反各类合同义务的情形,因此,在违约方违反付款义务的场合,尽管滞纳金与违约金名称有异,但其在性质和功能上与违约金明显趋同,可以说滞纳金具有违约金的属性。当事人当然可以单独约定违约金或滞纳金,以作为守约方的补偿和对违约方的惩罚,但在法律未作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同时适用两“金”亦并无不当。
2、由于滞纳金的违约属性,故尽管法律不禁止两者同时使用,但当两者相加显著高于守约方实际损失,同时适用显失公平的,应当予以调整。且当然仍由于滞纳金的违约属性,在同时并课两金时,应能对二者同时予以调整,不单独局限于违约金本身。故在滞纳金和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问题上,应综合考虑欠款数额、延迟付款的时间等因素,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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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归责原则方面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二、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三、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四、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五、证明责任方面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证明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根据中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诉讼管辖方面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诉讼时效方面
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但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为1年。从以上分析可见,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可行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可行吗
对于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在审理中是否应当认定其效力,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
持肯定意见的认为,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借贷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就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持否定意见的则认为,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限定了借贷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仅为支付逾期利息,而且借贷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本身,因此,出借人的损失只能是利息损失。
综上可见,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
二、违约金的效力如何认定
要确定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必须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即违约金是补偿性还是惩罚性,进行分析。我国法律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该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同时,该条
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体现了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性质规定是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我国立法对违约金双重属性的折中认可,决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合法性,并且允许当事人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就民间借贷合同来说,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相当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带有一定惩罚性质,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起到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作用。至于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笔者认为该规定显示了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但并未排斥违约金等其他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两种方式并不冲突。实践中,多数也对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效力予以承认。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三、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处理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3、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不保护复利原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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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并存。当违约行为导致受害人受损时,被侵害者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等。因此,受害人在遭受违约行为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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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出借人能否并主张
[律师回复] 同时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一并主张,但折算后总额不得超过四倍利率借款纠纷中电子证据的效力时下人们的聊天工具多样化:QQ、微信、微博、MSN等等如果,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那么这些聊天工具所产生的信息可以作为借贷纠纷时的证据不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其中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2月4日,最高法发布的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该条以列举的方式详细规定了作为民事证据类型的电子数据,并明确区分了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进一步明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不过,律师认为,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在实践中,对于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作为证据几个注意点:

一、是否能证明案件事实

二、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一起证明案件事实

三、注意证据的形成形式、收集方式、固化方式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钱,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民间借贷纠纷高发,一是国际金融危机造成我国出口压力增大,在资金链断裂和出口受阻的内外挤压下,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惨淡、利润滑坡,甚至停产歇业,相应的纠纷明显增加;二是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部分中小微企业及个人从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日益困难,与此同时,股市和楼市呈降温趋势,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变窄,相当一部分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三是债权人盲目追逐高额利润,风险意识不足,债务人诚信信用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助长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大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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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否可以和滞纳金并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回顾】
2020年,安氏公司与冀龙公司签订服务及培训合同,约定安氏公司向冀龙公司提供自其购买LICENSE产品2年内的升级服务及相关人员培训,冀龙公司应支付价款302020元,同时约定违约责任:若冀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即须支付安氏公司未付合同款总额2%的滞纳金及合同款总额25%的违约金,并赔偿安氏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后因冀龙公司拖欠202069元一直拒绝支付,安氏公司遂将其诉上法庭,主张被告支付其合同欠款及违约金、滞纳金、合理支出费用等。
【判决结果】
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欠款202069元整;被告支付原告滞纳金、违约金8万元并赔偿律师服务费。
【简要评析】
本案在审判过程中,就合同约定的两种违约责任能否同时并用出现了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违约金可以和滞纳金并课,但要综合考虑总额是否超出实际损失或违反显示公平原则,理由如下:
1、我国合同法上并未规定滞纳金的概念,但通常认为,所谓滞纳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延迟付款而必须在价款之外额外支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其与违约金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适用限于当事人违反付款义务的情形,而后者则可适用于违反各类合同义务的情形,因此,在违约方违反付款义务的场合,尽管滞纳金与违约金名称有异,但其在性质和功能上与违约金明显趋同,可以说滞纳金具有违约金的属性。当事人当然可以单独约定违约金或滞纳金,以作为守约方的补偿和对违约方的惩罚,但在法律未作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同时适用两“金”亦并无不当。
2、由于滞纳金的违约属性,故尽管法律不禁止两者同时使用,但当两者相加显著高于守约方实际损失,同时适用显失公平的,应当予以调整。且当然仍由于滞纳金的违约属性,在同时并课两金时,应能对二者同时予以调整,不单独局限于违约金本身。故在滞纳金和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问题上,应综合考虑欠款数额、延迟付款的时间等因素,予以酌定。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适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适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归责原则方面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二、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三、责任形式方面
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四、责任范围方面
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五、证明责任方面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证明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根据中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诉讼管辖方面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诉讼时效方面
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但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为1年。从以上分析可见,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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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并存。当违约行为导致受害人受损时,被侵害者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等。因此,受害人在遭受违约行为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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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明确承认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二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人不得双重请求。受害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准许。
我国合同法对当事人的选择权没有加以限制,因此在实务上一般不应限制当事人的选择权。但在下列情况下,可认为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1)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
(2)当事人之间事先并不存在着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违约责任而只能按侵权责任处理。尤其应当指出,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则由于恶意串通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又无合同关系存在,因此应按侵权责任处理,使恶意串通的行为人向受害人负侵权责任。
(3)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通过合同特别约定,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则原则上应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但是如果在合同关系形成以后,一方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4)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则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
另外,如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的,这些免责条款合法有效,则不能因为当事人免除了违约责任而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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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并用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能并存。当违约行为导致受害人受损时,被侵害者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等。因此,受害人在遭受违约行为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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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已签租房合同,并预付房租,现对方违约,是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合同中并未提到违约金赔偿问题,该怎样做合理?请指导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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