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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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一、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住宅房屋,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拆迁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房屋征收拆迁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我国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地纠纷要走的程序有:

(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理,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四)决定,复议决定作出时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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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

1)可搬迁设备;

2)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4、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5、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按照房屋拆迁费、构附着着物补偿费、设备折旧处理、搬迁费等等赔偿的。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设备搬迁的损失、停产停业的损失等等又是应当补偿的。国家对于迅速搬迁的会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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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呢?住宅用地通常是70年,从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房改房的年限要以最早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为准。经济适用房是50年。购房者可以查看合同,了解起止时间。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安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政府提供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房源,另一种是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动迁安置房,这两种都可以自由买卖,没有转让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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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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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提示:
1、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土地登记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3、未成年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需提交监护公证书或监护人证明材料壹份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
4、“﹡”为有必要时提供。
一、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五、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六、办理赠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赠与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七、办理拍卖取得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1份)
7、﹡法院裁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法院协助通知书(原件1份)。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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