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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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
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

一、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

出差途中自驾出车祸一般算工伤。职工如果具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或在用人单位可及时去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自行开车出差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

1、出差途中驾车发生车祸,一般算工伤,按照《工伤认定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公外出受伤。

2、对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虽然自驾存在过错,但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

3、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等级来申请工伤赔偿

4、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出差途中自驾车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不一定算工伤,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如果不能满足下列条件则不认定为工伤:

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

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

三、是公司规定上班时间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上班途中被撞上不算工伤。

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赔偿,两者互不冲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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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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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不是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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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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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受公司安排或经公司同意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间本身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即由原来单位的工作场所延伸为出差地工作。员工在出差地因为工作原因外出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
2、员工在出差来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见客户、去工作的来回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暴力袭击、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当属于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因为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伤害,同时伤害非员工本人原因或意愿引起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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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在出差地非直接从事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伤害:如在宾馆休息期间受到伤害,在出差地自行游玩时受到伤害、与他人因为私事起争执发生伤害等。在这种情形下,员工因个人原因发生伤害,这不属于工作原因,不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后,能否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社部函〔2004〕256号)中解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最高相关负责人针对该条解释也讲到“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公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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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自驾车祸是否算工伤,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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