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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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个人有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有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

一、个人有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

个人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不过只有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方的股东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则不行。破产需要需要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企业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有什么

企业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全部负债的,比如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可以申请破产。

2、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公司的账面财产虽然多于负债,公司长期没有盈利而且扭转盈利困难,无法偿还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一、确有债务存在,且债务人所欠债务已到期。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三、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所负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个人有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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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上述对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也表明了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裁定。
二、债权人会议的主要意义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企业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应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清收债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一系列工作。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其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还是归于债权人承受的。破产财产的多少、破产企业权利的处分、变现价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以后对各债权人的分配清偿率,因而归根究底,这一系列清算工作的主体为清算组,但其结果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故而其对清算组的监督才是有能动性的有效监督。同时,因为这种清算工作的结果与清算组并非为实质上的利益联系,故在破产实务中,清算组怠于行使权利或不合理放弃实体权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在破产程序中设置债权人会议,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通报债权人的生产经营、财产、财务情况,并作清算,提出财产处理方案等,使清算组的工作向债权人会议公开,在实体财产权利的处分上要符合求得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在清算费用上要符合支出最低化;在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上,要在综合价值最大化与支出最低化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债权人整体利益的合理方式。债权人会议对此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并在诸多事项上有权提出异议,经申请而启动裁决程序。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清算组的责任感,完善破产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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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上述对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也表明了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裁定。
二、债权人会议的主要意义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企业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应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清收债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一系列工作。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其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还是归于债权人承受的。破产财产的多少、破产企业权利的处分、变现价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以后对各债权人的分配清偿率,因而归根究底,这一系列清算工作的主体为清算组,但其结果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故而其对清算组的监督才是有能动性的有效监督。同时,因为这种清算工作的结果与清算组并非为实质上的利益联系,故在破产实务中,清算组怠于行使权利或不合理放弃实体权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在破产程序中设置债权人会议,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通报债权人的生产经营、财产、财务情况,并作清算,提出财产处理方案等,使清算组的工作向债权人会议公开,在实体财产权利的处分上要符合求得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在清算费用上要符合支出最低化;在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上,要在综合价值最大化与支出最低化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债权人整体利益的合理方式。债权人会议对此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并在诸多事项上有权提出异议,经申请而启动裁决程序。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清算组的责任感,完善破产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上述对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也表明了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裁定。
二、债权人会议的主要意义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企业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应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清收债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一系列工作。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其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还是归于债权人承受的。破产财产的多少、破产企业权利的处分、变现价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以后对各债权人的分配清偿率,因而归根究底,这一系列清算工作的主体为清算组,但其结果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故而其对清算组的监督才是有能动性的有效监督。同时,因为这种清算工作的结果与清算组并非为实质上的利益联系,故在破产实务中,清算组怠于行使权利或不合理放弃实体权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在破产程序中设置债权人会议,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通报债权人的生产经营、财产、财务情况,并作清算,提出财产处理方案等,使清算组的工作向债权人会议公开,在实体财产权利的处分上要符合求得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在清算费用上要符合支出最低化;在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上,要在综合价值最大化与支出最低化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债权人整体利益的合理方式。债权人会议对此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并在诸多事项上有权提出异议,经申请而启动裁决程序。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清算组的责任感,完善破产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企业破产后,可否立案起诉破产企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他内容补充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第十三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债权人提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被申请破产企业(以下简称“破产企业”)所涉其他经济诉讼应如何处理,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以及而后破产程序的进行,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小编筛选了与企业被后申请破产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下,立法上有疏漏之处。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问题,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所涉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务人财产损失为由提讼,主张上述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自人民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于1991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七条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讼,主张被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主张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无效并返还债务人财产的。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的,债权人依据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等规定提讼。第十九条: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
第二十条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必须及时妥善解决。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中对此未有明确规定。相对人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管理人因过错未依法行使撤销权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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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五)破产的和解与整顿;(六)破产宣告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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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法规定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有什么?
[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对债务人宣告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以致不能偿还债务或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无力偿还债务;二是虽然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总额,但去无法调动资金来清偿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是的到期债务。所谓到期债务,是指规定了确定期限的债务。债务已经到了应当清偿的期限,公司不能清偿。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破产法,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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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破产了吗?
企业申请破产不等于破产可以不用偿还债务,此时虽然申请破产,但是还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我国的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财产分配划分,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随后进行企业注销,一旦企业的申请的注销生效,该申请注销的企业就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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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空壳企业申请企业破产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里所讲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企业法人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至,债权人要求清偿,但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无力清偿。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是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主要的依据,因为这是破产构成的一般原因;同时辅之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
企业申请破产,首先必须具备破产资格,即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应当具备破产宣告的资格。我国规定破产资格的法律即《企业破产法 (试行 )》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编《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我国破产制度在适用范围上采用的是法人破产原则,也就是说只有从事工商活动的企业法人有破产资格,从事工商活动的公民个人和个体户等就不具备破产资格。只有企业法人才能宣布破产,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均不能被宣告破产。
三、当公司破产前把资产转移,成为空壳公司时怎么办
公司破产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020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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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情形包含什么,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对债务人宣告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以致不能偿还债务或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无力偿还债务;二是虽然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总额,但去无法调动资金来清偿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是的到期债务。所谓到期债务,是指规定了确定期限的债务。债务已经到了应当清偿的期限,公司不能清偿。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破产法,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的。
企业破产的情形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驳回的。
3、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4、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
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债权等等。
为了使破产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企业法人的破产情况,应当将人民宣告破产的裁定予以公告。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破产
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对债务人宣告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以致不能偿还债务或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无力偿还债务;二是虽然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总额,但去无法调动资金来清偿债务。
(2)公司不能清偿是的到期债务。所谓到期债务,是指规定了确定期限的债务。债务已经到了应当清偿的期限,公司不能清偿。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破产法,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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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
企业内部职工通常无直接权力提出企业破产申请。破产程序通常由债务人因无法按期清偿到期债务而主动启动,或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因此,员工不能直接申请企业破产,但可参与相关程序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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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提出企业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律师回复]
一、谁有权提出企业破产申请根据我国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新破产法,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如下:
1、债务人。对于债务人,由于其对企业现状比较了解,因此当其满足破产、和解、重整原因时,即“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就可以向提出相应申请。
2、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信息的不对称,法律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标准与债务人是不一样的。法律并不要求债权人必须知道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要满足“不能清偿”一项条件就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了。
3、金融监管机构。对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由于其破产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大量的破产申请和破产宣告会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因而法律对其破产进行了一定限制,只有金融监管机构才有资格向提出破产申请。
4、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企业已经解散但未经清算或未清算完毕的,发现其资不抵债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提出破产的申请。可见,在该种情况下,对于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而言,向提出破产申请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二、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的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是指人民的辖区内的企业破产,该企业破产案件由管辖该区域的人民受理,并作出第一审裁决法。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企业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必须要履行的是清偿债权人债务的义务法。商实际上,能够被宣告破产的债务人,只能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法人为限,所以这里出现的“被告所在地﹑法人所在地﹑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注册地﹑债务人”等,均是指申请或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住所地,对该地域有管辖权的人民,就是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地域管辖的变更作出如下硬性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的人民批准法。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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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人能申请企业破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以证明债务人已达破产界限,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以确保自身利益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当然,如果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其自身不主动履行或者经债权人催促仍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债权人不需申请债务人破产,只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权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即可。
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申请债务人破产,只要债权依法成立,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可向人民申请债务人破产,他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还可以是公民。外国公民也具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债务人破产,享有国民待遇。
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破产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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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申请流程
企业破产申请流程包括: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通知债权人并处理债权申报登记,召开债权人会议探讨解决方案,若能达成和解则暂停破产程序,否则启动破产清算并分配财产,最终清算完成企业法人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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