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是无法进行的。
子女的财产,无论父母离婚与否都归子女个人所有,子女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他自己,父母没有子女财产的分割权。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出于自愿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2.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资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情形
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及诉讼离婚中,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情形有: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以上两种要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诉讼子女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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