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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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一、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1、公司法人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这些企业的特点是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即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不

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这里所说的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只有法定代表人才会存在可以在多个公司任职的情况。

但是如果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多个公司是经营同类或近似类业务的,存在竞争关系的,则其不能同时担任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这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只能担任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吗

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这里所说的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只有法定代表人才会存在可以在多个公司任职的情况。

但是如果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多个公司是经营同类或近似类业务的,存在竞争关系的,则其不能同时担任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这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只能担任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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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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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公司、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以及其他具备法人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而未实行公司制度的其他企业(如一部分乡镇企业),都属于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之外的法人类型,如社团法人、等,有自己的财产,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等,虽有自己的财产,但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要承担责任,其开办者与该非法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分公司也是非法人企业,它的总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子公司是法人企业,和总公司一样都具备法人资质。
法人企业能够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不能。就是说法人企业只以企业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投资人不会再拿钱出来去清偿债务了,但是非法人的话,如果企业资不抵债,那么投资人就必须要用自己的钱去清偿债务。行文至此,我们知道了关于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的相关的问题,商业车险是一种保障,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损害程度能够降到最低。对于商业车险,只要是有车的人,肯定而且必须是要购买的,因为如果不购买商业车险,你的车在很多地方都会受到限制,连车牌都不能上。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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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不
可以到其他公司当企业法人,目前也没有明文规定说企业法人代表不可以到另一家企业工作,但就一般情况来讲不得到与原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如果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话,就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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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与非罪本罪属结果犯。本罪的起刑点为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犯罪如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界限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二)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的界限这两种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海关监管秩序,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客观方面主要区别是,前者特指在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过程中偷逃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而后者则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税额10%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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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集体企业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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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集体企业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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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在其他公司任职吗
根据相关法规,授权代表可在另一家企业任职,但需注意新职位不得与现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产生业务冲突。若需在多家企业兼职,需获得占股最大的投资者书面同意。如第二份工作与原公司职责冲突或未获投资者批准,则不能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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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越来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越来越本土化,外国企业是不是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外国企业在我国是不是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但这个问题,对很多纳税人来说,并不太清楚。笔者认为,外国企业取得的所得是不是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视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对外国企业的税务界定,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本法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从上述规定来看,外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不在中国境内,是确定外国企业是不是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关键。也就是说,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属于居民企业纳税人,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居民企业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要注意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国际惯例,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一般按照较标准税率为低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对此类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并不影响外国企业回到其国内按照20%的法定税率进行税收饶让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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