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哪些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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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哪些区别

一、职业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哪些区别

职业病赔偿属于工伤赔偿虽然含义不同,但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因为职业病属于工伤认定情形之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有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以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公伤和工伤有哪些区别

从立法原则上看,“公伤”与“工伤”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点是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点是它们注入的机制是完全相反的:对“工伤”注入了预防事故、减少事故的导向机制;对“公伤”则注入了倡导社会良好风尚的导向机制。见义勇为等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而发生的伤亡,是国家褒扬的,它的待遇标准高于“工伤”待遇标准也是天经地义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职业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哪些区别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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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及时切断传播途径,对可疑污染的皮毛原料应消毒后再加工。
5、牧畜收购、调运、屠宰加工要有兽医检疫。
6、防止水源污染,加强饮食、饮水监督;
7、要保护易感者,对从事畜牧业、畜产品收购、加工、屠宰业、兽医等工作人员及疫区的人群,可给予炭疽杆菌减毒活菌苗接种,每年接种1次。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可以应用药物预防。职业性肿瘤,是指生产过程中接触致癌因素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我国职业病名单的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及焦炉工人肺癌、铬酸盐制造业所致肺癌等八种。能引起职业性肿瘤的致病因素称为职业性致癌因素,它可包括化学的、物理的和生物的因素,常见为化学因素。职业性致癌因素一般存在如下典型特征:
1、期长:对人类,致癌物致癌的期最短4~6年,如放射线致白血病;最长达40年以上,如石棉诱发间皮瘤;但大多数职业肿瘤的期较长,约为12~25年。
2、阈值问题:对于大多数毒物的毒性作用存在阈值或阈剂量,即超过这个剂量时才可引起健康损害。因此,在预防工作中,以此作为安全接触剂量的依据。
3、好发部位:职业性肿瘤往往有比较固定的好发部位或范围,多在致癌因素作用最强烈、最经常接触的部位发生。由于皮肤和肺是职业致癌物进入机体的主要途径和直接作用的器官,故职业性肿瘤也多见于皮肤和呼吸系统。职业肿瘤由于致病因素比较清楚,有可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或将其危险度控制在最低水平。预防职业肿瘤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职业性致癌因素的控制和管理

2)健全医学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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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致癌危险性预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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