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汽车配件如何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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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偷盗汽车配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院确定刑事处罚的时候,如果违反了现行法的规定,可能会导致量刑无效。对偷盗汽车配件如何判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偷盗汽车配件如何判刑?

一、偷盗汽车配件如何判刑?

1、偷盗汽车配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盗窃机动车的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盗窃的机动车价值达到立案标准的会构成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盗窃的机动车价值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户内偷钥匙户外窃车”该如何处理?

应认定为入户盗窃,且户外车辆的价值数额应一并认定为入户盗窃罪的数额,具体理由如下:

1、从“入户盗窃”的入罪标准看。

之所以在原有盗窃罪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类行为无数额及情节条件的入罪情节,是为了强化对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住宅安宁权的保护。理论上只要存在入户窃取财物的行为,不论财物数额、金额大小,都应认定为“入户盗窃”。就本案来讲,虽然行为人入户盗窃车钥匙的目的是为了盗窃户外车辆,但“入户”行为本身已侵犯了受害人的住宅安宁权。同时,因为入户盗窃了车钥匙,导致户外车辆顺利被窃,产生了如同在入户窃得信用卡,户外消费一样的犯罪效果,所以,其窃取的车辆应该一并认定为入户盗窃的金额。

2、从整个行为的全过程看。

行为人从入户盗窃车钥匙开始,就已开始实施具体盗窃行为:主观上行为人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入户盗窃钥匙,进而实现对户外车辆的有效控制,客观上在窃得钥匙后,行为人即可轻松地打开车锁并实际占有户外车辆。可见,入户窃取钥匙和户外窃得车辆之间完全形成了整个盗窃行为,且在入户窃取钥匙和占有户外车辆之间,前者的行为更关键,因此,不应单纯地割裂前后两个盗窃行为,应予以总体评价。

3、从所窃财物的关联性看。

车钥匙和信用卡等物品一样,虽然财物本身金额微少,但其实际价值体现在对其他关联物的控制权上。行为人在“入户”顺利窃得钥匙的同时,实际上就侵犯了户外车辆的财产权,两行为之间具有一体性;且从常人认知来讲,将车钥匙放在户内,就可以对户外车辆进行有效控制,所以,行为人一旦窃取了车钥匙,就意味着受害人失去了对车的控制。

4、从有效打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效果看。

如果坚持“入户盗窃”必须是在“户内”窃取的标准予以推定,就可能出现盗窃车辆价值轻微、不够入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的情况。而实际上,从受害人住宅安宁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法益被侵犯的角度来看,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超过了一般盗窃犯罪,如果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认定为不构成盗窃罪,既违背立法初衷,不利于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也不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三、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

1、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行为,并且犯罪数额达到当地关于盗窃罪的起刑点的行为;

(2)入户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进入在物理形式上具有封闭性、在功能上具有家庭生活属性的场所实施盗窃的行为。

(3)携带凶器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随身携带但有使用性质上是凶器或功能上能成为凶器的工具实施盗窃的行为,强调盗窃手段的特殊性。

(4)扒窃处罚的是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强调盗窃对象和盗窃场所的特殊性,同时对犯罪数额也不做要求。

2、几类常见的入室盗窃的手段:

(1)撬门破锁盗窃:即使用撬棒等破坏性工具将房门或锁芯破坏,有的直接撞门、踹门入室实施盗窃。

(2)技术开锁盗窃:即利用万能钥匙、锡纸等开锁工具开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3)攀爬阳台或钻窗盗窃:即通过攀爬防盗窗、楼梯缓步台窗户、排水管道等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4)窗外“钓鱼”盗窃:即在户外使用竹竿等,伸过窗户“钓鱼”室内财物的盗窃方式。

任何人都最好不要实施盗窃车辆、或者是盗窃车辆配件的行为,否则是有可能会构成盗窃罪的。而一旦罪名,除非满足了免除处罚的条件,否则通常都会受到刑事处罚。对偷盗汽车配件如何判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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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十万的汽车被抓,会判几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游乐等目的,车辆未丢失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并处没收财产: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并将车辆丢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司法实践中。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车辆未丢失的:1,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律师、目的各种各样,但触犯其他罪名,情节轻微的,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下列情形;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本词条对我有帮助(1)内容不详细(0)不能解决我的问题(1)律图网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从重处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2。3,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盗窃机动车辆的、下列情形:(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情节严重的; (4)为练习开车,应定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2)为练习开车,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1)为实施其他犯罪,多次偷开机动车辆、游乐等目的,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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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犯了小事,不敢回家,打起了偷车的注意,后来经过观察,偷窃了一个车,那么偷车会判刑几年呢?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回复] 。涉嫌盗窃。按《刑法》规定:处三披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解释》第6条第1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各地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
  全国: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上海: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2000元;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巨大:20000元;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80000元
  广东:
  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0万元以上。
  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等八个市。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15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标准掌握在15000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掌握在90000元以上。
  三类地区是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等六个市。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80000元以上。
  江苏: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市6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以上标准,你自己算下,你朋友够不够判刑,因为我不知你朋友是什么地方的,地方不一,立案的标准不一。
有个朋友是一家小区的保安,有一天我让他看着,车库里面没人。又对一辆车非常的有兴趣。所以,就动了小心思,把车偷了,偷到汽车,盗窃70万自首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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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同学他的叔叔因为偷车被抓了,我同学他想咨询一下对于偷盗汽车判几年有关问题,
[律师回复]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的前提,也是本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产罪区别的关键。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用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经手发觉的方法,暗中将他人财物取走的行为。这里应注意两点:
  (1)秘密并非必须事实上不为人知,而主要是行为人自以为的秘密。因此,事实上不为人知,或者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发觉但行为人以为没被发觉,或者在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况下,行为人当着其他的面公开拿走财物,都属于秘密窃取;(2)秘密窃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两类其
一,一般类型,即常见的入户盗窃、扒窃、顺手牵羊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空间上发生置移动;其
二,特殊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盗窃、盗用他人电信码号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间上并不发生移动。
  2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可以是合法财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财物。不动产本身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从不动产上拆卸或者分离来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门窗、砖瓦等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盗窃刑法单列罪名的特定对象的,不定盗窃罪,而应定相关犯罪。
  3 本罪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误将他人物当成自己的财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财物的,原则上不构成本罪。但将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收缴的本人财物走的,应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对于单位有关人员为牟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的盗窃,情节严重,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 构成本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窃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
一,即可构成本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的主要标准,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标准,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这里应注意三点:其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窃取的财物的价值数额。盗窃信用并使用的,其盗窃数额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其
二,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了当地执行标准的,在当地应当执行当地的标准;其
三,盗窃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盗窃外汇的,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2 上述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原则界限,虽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同时,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3 对于下列发生在特定场合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盗窃,司法解释规定有专门的数额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铁路运输过程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2)盗窃增殖税专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的标准。
  4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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