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一般情况下,生活中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的出售:
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
第二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没有记载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若该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之后则可以进行出售。
第三种: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一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现一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只要双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另一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一方承担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离婚后分割离婚财产的办法:首先是夫妻双方以缔约为主,如果缔约失败的,双方可以请求法院在照顾子女、照顾婚姻关系中无过错的基础上进行财产分割。一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财产的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婚后房产离婚如何分
夫妻婚后自己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分割。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钱为子女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一人的名字,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送,那么这个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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