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3、债权人应当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应当是在债务人破产宣告之前享有债权的,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享有金钱的债权或者是可以用金钱估算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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