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在刑人员离婚怎么样离
我国实行离婚自由原则,服刑人员是可以离婚的。
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通常需采用起诉方式,如果未服刑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需到对方服刑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具体开展诉讼程序时,如果被告一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
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由法院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协商,在安排好开庭地点与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怎么样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
《民法典》规定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身份证、护照等资料申请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服刑人员协议离婚怎么办
服刑人员协议离婚,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与在刑人员离婚怎么样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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