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遗产手续如何收
办理继承遗产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2.所要继承的房屋相应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也就是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死亡人和继承人的法定关系的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1.遗产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即已经存在或者确定必然获得的财产,例如被继承人因知识产权在死亡之后获得的收益。尚未取得且是否取得不具有确定性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特殊财产,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也不属于遗产。
2.只有归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才属于遗产。
这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这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将他人财产、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处理,如涉及共同财产,则应先从中将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析出。二是作为遗产的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必须来源合法,非法财产应排除在遗产之外。
在继承开始时,如果司法机关认定是被继承人通过犯罪行为所得财产,司法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作出追赃或者罚没等处理。如果是被继承人侵占他人财产而取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或物权保护制度,权利人可以通过主张返还原物或损害赔偿来获得救济。
3.遗产应具有可转让性。
法律规定或根据性质由被继承人专属不得转让的财产权益,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例如,人格权具有专属性,人格权本身和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继承,但该请求权已经转化为金钱给付之债,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在此限。需要说明的是,在死者因侵权行为而死亡后,受害人家属基于自己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起诉侵权人,不涉及对死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房产遗产继承如何分配
房产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配房屋遗产:
一、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二、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继承遗产手续如何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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