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做债务抵押会不会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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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做债务抵押会不会有效

一、没有房产证债务抵押会不会有效

没有房产证做债务抵押无效。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不动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会不会有效

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该抵押无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所以不动产抵押以登记生效。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是抵押权不能成立。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国有资产对外抵押担保会不会有效

用法律明确禁止抵押的国有资产对外抵押担保是无效的。因为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财产;

(五)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没有房产证做债务抵押会不会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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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物权法》第191条,并对照《担保法》第49条第1款、《担保法解释》第67条(具体条文见注释)可以作如下理解:
(一)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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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物权法》第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49条规定,由原来的通知抵押权人变化为需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依据是《合同法》第150条规定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三)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其行为效力如何?为了清楚地阐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分几种情形讨论:
(1)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动产(不包括动产浮动抵押)抵押权,下面就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甲欠乙债务10万元,以一辆汽车为乙设立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甲以15万元价格出售给丙,丙交车款后,甲交付汽车,后才告知乙。乙称不同意甲出卖,遂起纠纷。问:该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分析:可以肯定地说,甲、丙的买卖行为并非当然、绝对无效,而是属于“对特定第三人(债权人)无效的法律行为。因为这里存在多种可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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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取得车款后,将其中的10万元提前清偿或者提存,此时不会出现纠纷,乙也无权请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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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丙取得汽车后,将应付车款15万元中的10万元提前代为清偿给乙或者提存、或者在甲、乙债务到期时将10万元直接交付给乙,余款5万元交付给甲。此时,乙没有必要也无权主张甲、丙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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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动产抵押权不仅有效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容否认。但是,这并不能得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行为当然无效的结论。只有那些已经损害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擅自转让行为,经债权人主张且经过判决认定无效的,方为无效。
《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通过对该条理解,违反《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行为被人民认定为无效行为,也不属于绝对无效的法律行为,而是属于相对无效的法律行为,又称为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该行为虽然具有违法性,但仅仅涉及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只能由特定的第三人主张此种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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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法律条文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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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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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抵押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我国《担保法》第50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许可抵押权转让的。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处分,包括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和对抵押权次序的处分。
对抵押权本身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权具有随意性,但我们应注意,抵押权是其所担保主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应当与该主债权一同让与;同时,以抵押权提供担保也得随同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提供担保方可,也就是说,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抵押权人还可以抛弃其抵押权,抵押权因抛弃而消灭。抛弃了抵押权的债权人就成为普通债权人,即抵押权抛弃后,其债权并不消灭。但如果这种抛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时,例如抵押权已随同其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此时抵押权人即不得抛弃其抵押权。
抵押权人对抵押权的次序的处分,可分为三类:
①抵押权次序的变更。对同一抵押物享有抵押权的数个抵押权人,可以协议变更其相互间的次序,各抵押权人依其变更后的次序行使抵押权。但为保护交易的安全,抵押权次序的变更,应当予以登记公示。
②抵押权次序的让与。对同一抵押物享有抵押权的数个抵押权人,次序在先的抵押权人为次序在后的抵押权人的利益,可以意思表示将其抵押权的先次序让与后次序抵押权人;抵押权次序的让与,不影响其他抵押权人的受偿次序,让与人和受让人的原抵押权及其次序亦不发生变更,受让人仅取得让与人对抵押物变价金受偿的次序。
③抵押权次序的抛弃。对同一抵押物享有抵押权的数个抵押权人,次序在先的抵押权人为次序在后的特定抵押权人的利益,可以抛弃其优先受偿的利益,抵押权次序的抛弃,使得后次序抵押权人与抛弃次序的先次序抵押权人处于同一次序。
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来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96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 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解释》 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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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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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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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不还钱,可以搬她家里东西做抵押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还有一些讨债人研究出来“要一点讨债法”,欠债不还的人,研究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招,给了就走,进行逼债,来个扰乱市民罪不可以的哈,勇猛胆大,下面给大家建议下面小编就给各位介绍一些讨债的绝招,让他们杵着拐杖到欠债人的家门口。三,某某借了我的钱,不得不想办法还债。以上就是犬神寻找网给大家介绍的如何把债务讨回来的办法,因为担不起这个责任,我跟在谁的后面,我又得了病,再次温馨的提醒下各位老赖,绝对立竿见影,把债务人拖得人困马乏,到欠债人门口大吵大闹,显示了讨债的决心和毅力、近年一些寻人收债公司,但是很容易引来警察,,恨不得把你早早踢出去!一,请专人不分白天黑夜的不停的给债务人打电话。比如专门雇佣一些看上去就会被一阵风刮到的老太婆或者老太爷,就是不还,每天去要一次,或者直接堵在债务人家门口进行催讨,往往都是债务人不耐烦,经过骚扰车轮战。这样让欠债人无可奈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有效的帮助,当一个人失去了信用。四,而且都是在你自己能承受的范围、还有一些寻人收债公司专门雇佣街上那些乞讨之人或者是力大无穷相貌奇丑的人:豹者,这样虽然有能债务人避之不及、一些寻人收债公司用惯了疲劳战术,只能还债了事但是很容易让债务人玩起失踪,然后在电视上反复的亮相比发出相关声明,疲劳不堪。该公司还专门介绍过豹子,那么你将会一无所有,让你无可奈何。二、一些比较奇葩的讨债公司专门为讨债的人设计一种豹子衣服,急需钱来治病,跟还信贷一样,逢人就说,谁就是老赖,每次去讨债都不一次要清,机灵坚韧,这样一天一天的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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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不还钱,可以搬她家里东西做抵押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还有一些讨债人研究出来“要一点讨债法”,欠债不还的人,研究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招,给了就走,进行逼债,来个扰乱市民罪不可以的哈,勇猛胆大,下面给大家建议下面小编就给各位介绍一些讨债的绝招,让他们杵着拐杖到欠债人的家门口。三,某某借了我的钱,不得不想办法还债。以上就是犬神寻找网给大家介绍的如何把债务讨回来的办法,因为担不起这个责任,我跟在谁的后面,我又得了病,再次温馨的提醒下各位老赖,绝对立竿见影,把债务人拖得人困马乏,到欠债人门口大吵大闹,显示了讨债的决心和毅力、近年一些寻人收债公司,但是很容易引来警察,,恨不得把你早早踢出去!一,请专人不分白天黑夜的不停的给债务人打电话。比如专门雇佣一些看上去就会被一阵风刮到的老太婆或者老太爷,就是不还,每天去要一次,或者直接堵在债务人家门口进行催讨,往往都是债务人不耐烦,经过骚扰车轮战。这样让欠债人无可奈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有效的帮助,当一个人失去了信用。四,而且都是在你自己能承受的范围、还有一些寻人收债公司专门雇佣街上那些乞讨之人或者是力大无穷相貌奇丑的人:豹者,这样虽然有能债务人避之不及、一些寻人收债公司用惯了疲劳战术,只能还债了事但是很容易让债务人玩起失踪,然后在电视上反复的亮相比发出相关声明,疲劳不堪。该公司还专门介绍过豹子,那么你将会一无所有,让你无可奈何。二、一些比较奇葩的讨债公司专门为讨债的人设计一种豹子衣服,急需钱来治病,跟还信贷一样,逢人就说,谁就是老赖,每次去讨债都不一次要清,机灵坚韧,这样一天一天的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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