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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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如何办

一、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如何办

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使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什么财产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抵押下列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破产财产是否包括已抵押财产

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债务人向他人抵押财产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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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黄某向廖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为2009年5月28日,由石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日起两年。借款到期后,黄某不知去向,廖某于2009年12月21日向保证人石某催收借款,因石某也未能联系上黄某,石某便不同意偿还借款。2011年12月10日,廖某至,要求黄某、石某偿还借款3万元。本案中,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即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
关于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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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观点认为,主张债权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诉讼时效将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廖某在诉讼时效内仅向石某主张债权,而未向黄某主张债权,故廖某仅可以要求石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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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仅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且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本案中,廖某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石某催还借款,其对保证人石某及债务人黄某的诉讼时效同时发生中断,故廖某对黄某及石某主张偿还借款的诉求均得到法律的支持,黄某并没有因不知去向而不须偿还借款。事实上,法律作此规定无疑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否则,债务能轻易免除,债权人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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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抵押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物是否移转占有,各国民法规定不
一,在中国,抵押一般不移转占有。对动产或移转占有而设立的担保称为质押。
二、抵押借贷
抵押的物品可能是:有价值的证券、定期存单、债券、股票等。房屋、土地、船只、飞机等。贵金属、黄金、珠宝、钻石等。按揭借款有抵押品,如果过期不还钱,没收抵品,或作拍卖,例如银主盘。用的最多的还是房屋抵押。
三、房屋抵押的材料
1、身份证
2、有效户口本(首页、地址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军官须提供军官证
4、收入证明(需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要求月供不超过月收入的50%(不得有任何涂改,签字笔填写)
5、收入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工资流水或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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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婚姻证明(为结婚证-照片页和内容页、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或所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婚姻或单身证明,注:单身证明单位有权开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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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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