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分割应该是如何样的
《民法典》规定房产若是个人财产且属于自然增值,则增值部分不需要分割,其余情况下,增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再婚两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只有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分居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分割应该是如何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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