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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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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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根据下列材料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的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制定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怎样的

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在十五天后该合同即行生效。而在此之前要经过的程序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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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关于发明专利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文本格式,最好有范本更好了,谢谢?
[律师回复]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口发明专利
口实用新型专利
口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口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签约风险提示: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
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
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
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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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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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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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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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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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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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声明应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转让声明的注意事项
到订立本协议之日为止,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承诺和保证下述事项:
1、法律规定的遵守
(1)目标公司已经根据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在有关管理和审批的机关,将所有必要的目标公司和股权出让方文件进行了备案和登记;
(2)目标公司历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都进行了详尽的会议记录,该等会议上所通过的所有决议都已载入会议决定中。除有关会议记录,该等会议上所通过的所有决议都已载入会议决定中。除有关会议记录中所记载的会议事项和决定外,目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没有通过其他决议(已书面明确披露的除外)。同时,股权出让方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从未通过任何决议,其内容将会或可能会阻碍或负面影响于目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任何决议的执行;
(3)目标公司及其管理下的人员完全遵守了中国有关公司设立和运行、外汇、贷款、环保、房地产、税务和反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
(4)目标公司的历次利润分配都是根据其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
2、财务
(1)目标公司所有账户的设立和运行都遵守了中国法律;
(2)目标公司到目前为止的所有账簿和财务纪录都是按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财务规定正确记录的,并能够准确反映目标公司参与的任何交易情况,该等账簿和财务纪录中没有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
(3)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投资承诺或介入任何需要资本支出的项目和/或计划;
(4)目标公司没有进行过任何需要显示但没在目标公司财务纪录上的融资安排;
(5)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书面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拖欠任何在正常情况下应偿还的债务,也没有(以原始债权人或受让人身份)被拖欠任何无法收回的债务。任何时间如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任何股权出让方未向股权受让方书面披露之债务及其他应付款,股权出让方须无条件负责解决。如对目标公司或其未来股东造成任何损失,股权出让方须即时、无条件予以全额赔偿;
(6)股权出让方已经书面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其与目标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即 在本协议生效以前形成的债务均由股权出让方或/和出让股东负责偿还,并不能以任何形式涉及股权受让方。股权出让方同意如果出现了任何由于股份转让之前债务引起的追讨和申诉,由此给目标公司或其未来股东造成的任何损失,股权出让方需即时、无条件予以全额赔偿;
(7)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承担任何其他重大责任或义务。
3、资产
(1)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财务纪录上显示的所有资产包括全部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和权益;
(2)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是所有财务纪录上显示的资产的绝对的、惟一的所有人,其上没有设置任何置权、抵押权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为确保目标公司对该等财产的权益,目标公司已经签订填写了一切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支付了一切中国要求的费用、款项、开支和对价,并办理了一切必要的登记、备案、审批和许可手续;
(3)到本协议订立之日,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财务纪录上显示的资产都是在目标公司的掌握和控制中;
(4)目标公司没有持有任何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或企业或单位的股权或权益;
(5)目标公司在中国境内外没有任何分支机构,在境外也没有任何财产,但已经书面披露的除外;
(6)到本协议订立之日,目标公司财务纪录上显示的所有资产都处于良好使用状况下,并可以不经任何修理、改变和/或替换,即可正常使用。
4、保险
(1)目标公司购买了一切中国法律要求的必要保险;
(2)目标公司购买的保险已经充分地承保了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财产可能出现的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目标公司所有现行有效的保险单项下应付的保险费用都已经按时完全支付,该等保险单项下的有关条件已经按时完全履行。前述保险单项下并无任何应该由目标公司履行,但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4)目标公司所购买的一切保险单中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条款和/或约定,也不存在任何超出正常费率的保险金支付要求或限制;
(5)在前述保险单项下,保险和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未决的索赔,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根据该等保险单对目标公司的索赔;
(6)除已经明确披露的之外,到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存在任何可以使目标公司有权根据前述保险单向有关保险人索赔的事实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目标公司需要根据有关保险单通知保险人的事项或情况。
5、税务
(1)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一切必要的税务登记,办理了一切法律要求的税务登记备案和通知手续;
(2)到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已经按时支付了一切到期应付的税款、税务罚款、罚息和收费;
(3)到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已经争取到了所有国家税务优惠。
(4)到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没有任何未决的与中国国家和地方税务、财政、审计机关之间的争议,没有面临任何税务、财政、书面审计调查和讯问,也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导致该等争议、调查、询问的事实和/或情况。
6、重大交易
自股权出让方与股权受让方订立本协议之日起至转让股份依据本协议转让至股权受让方期间、股权出让方将保证目标公司做到:
(1)按照与以前同样的商业运行模式经营;
(2)不在正常的商业运行之外,进行任何借款或承担任何责任;
(3)不在正常的商业运行之外,进行任何交易和承担任何责任;
(4)不将其资产通过非法和不正当程序加以处置;
(5)其财务状况没有负面变化;
(6)不在正常商业运行之外支付或提前支付任何贷款;
(7)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之外,不进行任何其他资本性投资或出资;
(8)不宣布或支付任何利润分配;
(9)不会发生导致第三方有权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的情况和事实;
(10)不会有任何债权被不合理地勾销,并且不会订立不合理或不正常的协议或合同;
(11)不会以不合理的条件而处理任何财产或取得服务;
(12)不会发生任何会导致涉税法律责任的情况或事实;
(13)不会不合理地提高对任何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或福利待遇,也不会作出任何保证在将来提高任何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或福利待遇的承诺;
(14)除股权受让方之外,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交易;
(15)不会提供任何超出正常商业运行需求之外的担保或承诺;并且
(16)不会对任何合同和/或协议违约。
7、劳务和福利待遇
(1)除已经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都应可以通过不超过90天的提前通知的方式予以终止,并不需支付任何赔偿;
(2)除已经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与其任何前雇员、管理人员或董事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和/或争议;
(3)目标公司遵守了一切中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按时支付了一切需要支付的费用、款项、保险费和税款。
8、授权
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在正常业务之外给予第三方任何在本协议订立之日仍然有效的授权。
9、争议和纠纷
(1)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涉入任何诉讼、仲裁、纠纷解决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之中,也不存在任何会导致诉讼、仲裁、纠纷解决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事实和/或情况;
(2)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没有自行申请或被任何第三方申请破产或清算;
(3)除已经以书面明确披露给股权受让方的情况之外,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没有被或其他管理机关查封、扣押、留存或成为任何类似法律程序的对象。
10、组织、设立和存在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存在的,具有法人资格;
(2)目标公司从未受到任何管理和审批机关的通知,被要求关闭或停业;
(3)到本协议签订为止,从未出现过任何将导致目标公司的存在或法人资格被取消的事实或情况。
1
1、业务和经营
(1)目标公司已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取得一切为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公司授权;
(2)目标公司已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取得一切为经营业务所需的资格、登记、备案、许可、同意或其他形式的批准。到本协议签定之日,该等资格、登记、备案、许可、同意或其他形式的批准一直有效,并不存在将导致该等资格、登记、备案、许可同意或其他形式的批准失效、被吊销或不被延长的情况。本协议订立后,目标公司将继续持有该等资格、登记、备案、许可、同意或其他形式的批准;
(3)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完全按照营业执照中所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从未超出其经营范围营业;
(4)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和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其他类似权利。
出生证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出生证明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 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劳动合同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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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买房子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要仔细查看房屋的结构选择适合自己生活质量并且心仪的房子,不要随意选择,以免后悔。资金准备好,无论你是全款还是贷款都要准备好适应的资金。买房子是要仔细询问好,以免交房时,发现与预想不同。签合约是要仔细阅读,必要时可以将合同拿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帮忙阅读是否维护了自己应该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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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劳动合同证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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