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

一、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

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清单可以在原告提交起诉状时或被告提交答辩状时一同将证据列明。证据清单中应当包括证据的数量、类型、来源等相关信息。提交的证据经法院查明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诉讼怎么样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应这样强制执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民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等措施。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三、行政诉讼重复起诉怎么样处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应当这样处理:行政诉讼存在重复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此外,存在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等其他情形的,也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进行裁定驳回起诉。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诉讼如何提供证据清单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如何提供证据清单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诉讼可以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原告或 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人民同时还应当判断,是否因不能归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能考虑相关情况,以至于被告需重新收集、提供证据才能说明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已经审慎履行了行政程序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和审查责任而未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发现这种理由和证据,因而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考虑该理由或证据,那么人民准许补充证据就具有正当性。如果人民在此不予准许,那么作为被告的在诉讼中就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就丧失了抵御损害的一般手段。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 但即使人民关切公共利益,准许被告补充证据条款亦不得滥用。否则,该条款有可能成为违法行政行为的“避风港”,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相悖。 第一,准许被告补充的证据不得包括证明行政程序合法的证据。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应当熟知并掌握这些程序性证据,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主动向人民提交,而不应当依赖于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提醒再行补充。其中程序性文书是由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制作、出示、送达和保存的,在事后很容易补作这种文书证据。还有,证明被告具有行政职权、管辖权等的证据和规范性依据不得补充提交。 当然,众所周知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权依据和管辖依据可以除外,如规定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处罚权的法律规范依据等。实践中常见的是授权行政、委托行政、指定(异地)管辖等,以及根据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涉及程序违法,如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交相关证据,亦不得准许补充提交,应当视为没有证据。 第二,出于监督不得滥用权力的目的,对于被告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的不利于原告的证据和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不得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第三,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中规定的“应当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也不得准许作为补充证据提交。实践中,许多不依法公开信息并限制相对人的知情权,导致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以潜在的方式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督促主动依法公开信息和依法行政,在行政诉讼举证中作此限制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当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人民可以准许被告就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补充证据。在此种情形下的第三人应当是具有相当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而非指与被告利益一致的第三人。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据此申请补充证据,人民应当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清单是怎样的?
第一种清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1、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2、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4、申请债务人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报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合法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合法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行政诉讼中二审可以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及时性是指承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被告必须在收到原告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 (1)有权向有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享有此项权力。 与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 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调取的; 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不能主动调取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经过同意,被告仍然有权去收集证据。于是,问题就出在究竟什么时候同意、什么时候不同意。 如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现有的与的错综复杂关系中,就有可能形成对被告的纵容。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告经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形有两种: 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二审行政诉讼证据如何提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二审行政诉讼证据如何提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诉讼时被告可以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原告或 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人民同时还应当判断,是否因不能归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能考虑相关情况,以至于被告需重新收集、提供证据才能说明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已经审慎履行了行政程序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和审查责任而未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发现这种理由和证据,因而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考虑该理由或证据,那么人民准许补充证据就具有正当性。如果人民在此不予准许,那么作为被告的在诉讼中就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就丧失了抵御损害的一般手段。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 但即使人民关切公共利益,准许被告补充证据条款亦不得滥用。否则,该条款有可能成为违法行政行为的“避风港”,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相悖。 第一,准许被告补充的证据不得包括证明行政程序合法的证据。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应当熟知并掌握这些程序性证据,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主动向人民提交,而不应当依赖于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提醒再行补充。其中程序性文书是由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制作、出示、送达和保存的,在事后很容易补作这种文书证据。还有,证明被告具有行政职权、管辖权等的证据和规范性依据不得补充提交。 当然,众所周知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权依据和管辖依据可以除外,如规定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处罚权的法律规范依据等。实践中常见的是授权行政、委托行政、指定(异地)管辖等,以及根据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涉及程序违法,如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交相关证据,亦不得准许补充提交,应当视为没有证据。 第二,出于监督不得滥用权力的目的,对于被告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的不利于原告的证据和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不得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第三,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中规定的“应当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也不得准许作为补充证据提交。实践中,许多不依法公开信息并限制相对人的知情权,导致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以潜在的方式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督促主动依法公开信息和依法行政,在行政诉讼举证中作此限制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当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人民可以准许被告就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补充证据。在此种情形下的第三人应当是具有相当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而非指与被告利益一致的第三人。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据此申请补充证据,人民应当准许。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59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原告或 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人民同时还应当判断,是否因不能归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能考虑相关情况,以至于被告需重新收集、提供证据才能说明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已经审慎履行了行政程序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和审查责任而未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发现这种理由和证据,因而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考虑该理由或证据,那么人民准许补充证据就具有正当性。如果人民在此不予准许,那么作为被告的在诉讼中就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就丧失了抵御损害的一般手段。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 但即使人民关切公共利益,准许被告补充证据条款亦不得滥用。否则,该条款有可能成为违法行政行为的“避风港”,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相悖。 第一,准许被告补充的证据不得包括证明行政程序合法的证据。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应当熟知并掌握这些程序性证据,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主动向人民提交,而不应当依赖于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的提醒再行补充。其中程序性文书是由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制作、出示、送达和保存的,在事后很容易补作这种文书证据。还有,证明被告具有行政职权、管辖权等的证据和规范性依据不得补充提交。 当然,众所周知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权依据和管辖依据可以除外,如规定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处罚权的法律规范依据等。实践中常见的是授权行政、委托行政、指定(异地)管辖等,以及根据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涉及程序违法,如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交相关证据,亦不得准许补充提交,应当视为没有证据。 第二,出于监督不得滥用权力的目的,对于被告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收集的不利于原告的证据和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不得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第三,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中规定的“应当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也不得准许作为补充证据提交。实践中,许多不依法公开信息并限制相对人的知情权,导致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以潜在的方式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督促主动依法公开信息和依法行政,在行政诉讼举证中作此限制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当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人民可以准许被告就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补充证据。在此种情形下的第三人应当是具有相当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而非指与被告利益一致的第三人。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据此申请补充证据,人民应当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审行政诉讼证据怎样提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二审行政诉讼证据怎样提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怎么样提供证据清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