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后还会不会再加刑
判刑以后有可能还会加刑。
1、余、漏罪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也就是,在被抓之前就有了两罪以上的事实了,只不过是本次被审判的是其中的一个罪。在服刑期间,突然又被侦查机关查获犯罪事实。此时侦查机关有会来监狱进行讯问,之后按照程序报检察院,法院进行审判,与前罪合并执行。也有可能侦查机关等满刑后,再进行抓捕,按程序进行起诉、审判。那就是本次犯罪审判后,再进行刑罚执行。
2、新罪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此处就是在服刑期间又造成了新的犯罪。就是被抓之后发生了新的犯罪事实,一般都是在监狱内发生了新的犯罪。比如,两服刑人员打架,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了,那就可能面临着加刑。
二、服刑多久可以开始减刑
一般来说,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3年以上方可减刑。
三、一次减刑最多可以减多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四、减刑以后实际执行刑期的最低标准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4.被判处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判刑后还会不会再加刑?答案是肯定的,但也不是随便就能加刑,还需要看是否存在余罪、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因此,一般来说在判刑之后是并不会加刑的。但要是有特殊情况,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情况,那就会基于特殊的情况定罪判刑之后再数罪并罚,也就是我们说的加刑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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