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应当有上级领导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撤销并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进行行政赔偿或者退还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不理会后果如何
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不理会的后果是:如果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数额不会超出罚款的数额。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根据法律规定,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税务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行政处罚证据不足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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