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拘役可以罚款替代吗?
1、拘役不可以用罚款替代
拘役、罚款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处罚,当然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2、行政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
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3、曾经被判处拘役不可以开出来无罪证明
因为拘役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体现,所以拘役属于一种刑事处罚,不可以认为是无罪。既然犯过罪,有犯罪记录所以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包括含义与性质不同、期限不同、对象不同、执行不同。
1、含义与性质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行政拘留、拘役、刑拘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拘留、拘役、刑拘的区别包括适用的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等。
(1)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2)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行政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
公民、单位若是实施了违法行为,是有可能会被罚款的。实施的违法行为若是构成犯罪,则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等的刑事处罚。对拘役可以罚款替代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