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能进行分割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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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能进行分割吗?如果房子是商品房,暂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将来一定能办理,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子产权的归属。房子的所有权可归一方所有,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或者约定其他内容。如果有房贷的情况下,要考虑到将来偿还房贷的便捷及方便性,最好是房子归偿还房贷的一方所有,这样将来偿还房贷或者办理房产证时比较方便。
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能进行分割吗

一、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能进行分割吗

离婚时,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处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如果房子是商品房,暂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将来一定能办理,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房子产权的归属。房子的所有权可归一方所有,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或者约定其他内容。

如果有房贷的情况下,要考虑到将来偿还房贷的便捷及方便性,最好是房子归偿还房贷的一方所有,这样将来偿还房贷或者办理房产证时比较方便。双方可将协商结果写入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里。将来办理房产证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等其他需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将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在诉讼离婚程序里,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先登记在双方名下,之后双方再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

二、对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怎么分

对此种情况,离婚时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但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补偿计算】

在计算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金额时,首先要计算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数额。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判例和最高法院民一庭出版发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数额=共同还贷数额(包括本息)÷购买时价值(或结婚时价值)×离婚时房产的价值。公式中离婚时房地产价值由夫妻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评估确定;公式中共同还贷数额根据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的还款记录确定;对公式中购买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购买时房屋价值=购买时合同价 贷款利息总额 其他费用(与交易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如有)、中介费等,但不包括与交易无关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第二观点认为,购买时房屋价值=购买时合同价 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的利息部分 其他费用(同第一种观点种的其他费用)。

是否将利息全部纳入购买时价值,取决于购买剩余还款期及未来房产增值空间,如果剩余还款期较短,或者房屋处于非一线城市的(增值空间较小),可以按照上述第一种观点计算。否则,按照上述第二种观点计算。另如果一方购买房屋时间与结婚时间较长,以结婚时房屋价格替换上述公式中购买时合同价计算。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数额,即“待分配的共同房产”部分,然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在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权益基础上判决。

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能进行分割吗?其实是可以分割的,还是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情况的房产,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往往需要注意的点不同。要是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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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下面举两例简单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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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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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
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
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共有财产;
2、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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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共有财产。
  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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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共有总是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产生。其可以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就推定为共同共有。其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律关系,例如合伙的财产,合伙期间产生的收益是合伙人公共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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