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或者是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单位试用期签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你入职半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
2、自你入职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薪资结算)
4、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无故克扣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你需要向劳动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与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等。
(2)如果申请仲裁,你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书有困难的,可由你口述,仲裁委员会安排人员执笔代写后再由你确认,仲裁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续签劳动合同后不需要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双方再次签约时不需要约定试用期,直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