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分三种情况:
一是本村村民购买本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有效;
二是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无效;
三是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很多房屋租赁都会签合同,这样能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这时候有可能会因为害怕把合同弄丢了就回去复印合同。一般来说,租房合同复印件有效的情况:
1、真实有效租期存在的复印件加按手印或公章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复印件加盖私章按手指印才会有效,自己要提前做好预防。
2、如果你说的复印件是副本,签名带按手印或者私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只是纯粹的复印文件,没有手印,只能作为法律参考。
4、上述情况承租人如果没有业主的转租同意书,你跟租客签的任何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什么法律后果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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