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一、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能不能拒绝签署。

特别提醒,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能不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有劳动合同员工被迫离职能不能要求赔偿

有劳动合同员工被迫离职能不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员工能不能要求赔偿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能不能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如果是你自愿辞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能不能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8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是不是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是不是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多久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竞业禁止协议多久签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候签订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签订时间,具体情况可以由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协商而定。
竞业禁止协议格式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竞业禁止补偿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员工)(签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求竞业禁止协议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输入内容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输入内容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输入内容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输入内容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员工)(签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间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间签订问题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候签订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签订时间,具体情况可以由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协商而定。
竞业禁止协议格式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竞业禁止补偿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员工)(签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离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能拒绝吗
[律师回复] 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
特别提醒,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竞业限制条款规定
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有竞业限制条款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一)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到与甲方和/或甲方的控股股东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或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本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控股公司)所生产或者经营的产品、从事的业务有竞争或有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关系;“其它用人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自己开业”包括乙方自己开业、以参股或合作等方式参与他人开业或幕后指使他人开业等情形。
(二)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为3-12个月,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三)乙方满足竞业限制各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标准为:按照本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乙方转正工资的组成约定,每月支付不低于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转正工资的1/2。每月15日前,甲方将上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若不特别申明,则默认为乙方在甲方的原工资账号)。
(四) 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入职新单位的,应在五日内将新单位的名称、人事部门联系方式告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五)竞业限制期间,每月5日前,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如下信息:新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工作内容、可联系的固定电话、本人手机、有效电子邮箱、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甲方在收到上述信息后按期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若乙方未按时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竞业限制补偿费;若甲方获知乙方隐瞒信息或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违约金额为乙方在甲方离职前三个月平均月工资的20 倍。同时乙方须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协议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条款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劳动关系结束。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力吗,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为违约责任。协议约定了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不遵守协议约定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理解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国外竞业禁止年限最长有五年的规定。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共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期限应灵活掌握,视行业状况、雇员个人状况、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秘密存续期间等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一般以不长于离职后的2-3年为宜,但对于高新技术领域,由于其技术与产品的升级换代是迅速的,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宜过长,从国外判例看,竞业禁止期限有缩短趋势。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对高新技术的竞业禁止期限应不超过一年,具体则可根据行业不同、技术更替周期长短等规定限制期限,以防止企业规避法律阻碍新技术的开发、传播与利用,限制劳动者参与正当的市场竞争。 4、必须给予雇员相应的补偿费。 补偿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约定在职时每月预先付给职工一定津贴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也可约定雇员离职后在竞业禁止期间应得的总金额,在离职时一次或分次给付;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进行补偿,如分配股票、给付高额退休金等。至于补偿金额则应是合理的,具体可根据雇员受限制的程度、期限以及从事该行业的状况、职位、技能等情况确定。一般而言,给雇员的补偿至少应不低于国家或雇员所在地方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但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而言,采用该标准则会导致明显不公,应以不少于该雇员在原企业同期收入的2/3为妥,以保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准。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而不应扩大至整个行业领域或者专业领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2020最新竞业禁止协议生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
《竞业禁止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最长2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该条款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补偿费,那么该条款不生效。
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平。
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劳动者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这种义务的民事责任方式通常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如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同时泄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该劳动者应当同时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4、竞业禁止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5、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6、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原则上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怎样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才算是合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才算是合法的
一、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二、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单位不得限制也无权限制。
三、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竞业禁止实际上限制了员工找新工作的机会,劳动者本可以利用其优势为自己谋求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但因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员工不得不抛弃自己的部分优势,因而竞业禁止协议造成了员工部分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即为补充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不能协商一致的,则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但月平均工资的 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四、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需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禁止需要明确竞业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不能要求员工所有的工种所有的地方都不能前往工作,这对员工是不公平的。
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以与本单位的业务相同的竞争业务为限,即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以雇员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范围相适应,而不能扩大到任职人员所熟悉的整个专业领域或行业领域,更不能扩大到与本单位商业秘密无关的雇员所掌握到的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竞业禁止协议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员工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已经或有可能将要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营销管理人员、营销业务骨干和有可能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本协议;
2.甲方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_____年内,每月向乙方按其离职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月工资的____%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4.如乙方未按时领取补偿金,由甲方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1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2.2受聘于(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企业;
2.3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
2.4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
第三方转移。
2.5其他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3.乙方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自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1个月内,以及在竞业禁止期间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3.1从甲方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3.2新的单位为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或当乙方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4.乙方自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于每月20日凭本协议
第二条第3款的证明材料到甲方领取当月补偿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除退还取得的补偿金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甲方所有。
3.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交约定证明材料,则应该视为乙方未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本竞业禁止协议参考上述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讼。
第五条 双方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甲乙双方完全自愿。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附件《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啥时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企业认为需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在员工入职时签订。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有什么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一、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二、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若是企业跟我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吗咱们通过一则咨询来了解一下,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律图网电话:,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会为您解答。【律图网】我在一家技术研究公司上班,在入职前,我和公司签订了保密条款,期限是两年。可是,现在,我觉得这家公司待遇什么的,都不好,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和原公司签订的保密条款,对我以后的就业有什么影响吗【律师解答】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所签的保密条款,在法律上是指敬业禁止条款,在你辞职以后的两年内,你是不能从事同类产品的经营或是生产的。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为违约责任。协议约定了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不遵守协议约定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理解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国外竞业禁止年限最长有五年的规定。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共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期限应灵活掌握,视行业状况、雇员个人状况、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秘密存续期间等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一般以不长于离职后的2-3年为宜,但对于高新技术领域,由于其技术与产品的升级换代是迅速的,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宜过长,从国外判例看,竞业禁止期限有缩短趋势。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对高新技术的竞业禁止期限应不超过一年,具体则可根据行业不同、技术更替周期长短等规定限制期限,以防止企业规避法律阻碍新技术的开发、传播与利用,限制劳动者参与正当的市场竞争。 4、必须给予雇员相应的补偿费。 补偿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约定在职时每月预先付给职工一定津贴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也可约定雇员离职后在竞业禁止期间应得的总金额,在离职时一次或分次给付;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进行补偿,如分配股票、给付高额退休金等。至于补偿金额则应是合理的,具体可根据雇员受限制的程度、期限以及从事该行业的状况、职位、技能等情况确定。一般而言,给雇员的补偿至少应不低于国家或雇员所在地方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但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而言,采用该标准则会导致明显不公,应以不少于该雇员在原企业同期收入的2/3为妥,以保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准。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而不应扩大至整个行业领域或者专业领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能不能要求员工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