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屋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双方都要房子法院按照以下判决:
1、如果一方主动抚养子女的,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2、如果因一方的过错而离婚的,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把房子判给无过错方;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也没有孩子的,法院可能采用竞价的方式,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相应的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女方离婚后想要孩子怎么处理
女方离婚后想要孩子可以与男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需要。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
1、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2、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屋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