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是不是可以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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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是不是可以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一、劳务派遣单位是不是可以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不是不是可以。劳务派遣必须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不是不是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十分灵活,且是不是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随时终止用工,这与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要求书面形式相冲突,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二、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工单位是不是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是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是不是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是不是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是不是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是不是可以胜任工作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是不是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是不是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务派遣单位是不是可以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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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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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可不可以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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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同事的叔叔与一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日被派遣至驻外地办事处。后面用工单位以他的叔叔的工作岗位不复存在为由将退回至用人单位,他的叔叔认为用工单位单方退工违法,拒绝用人单位的待岗决定,那他的叔叔将其公司告入法院,那他的叔叔的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六部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束语和呈文对象;最后落款,写明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应附上至少一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具体说明如下: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为劳动者,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要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基本格式同上。
2、诉讼请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的事项,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拖欠的工资等等。
3、事实和理由。一般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劳动者的入职时间,所在岗位,月薪,以及劳动争议发生原因。事实与理由方面的内容一般宜简洁,不必赘述。
4、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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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附上至少一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是证人证言,需提供证人的姓名及住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除了需了解上述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基本格式,申请劳动仲裁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性质时,当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请注意被申请人应是两个主体,一是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二是用工单位,即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单位。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一般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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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③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④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⑤集体劳动争议职工当事人应提交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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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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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手,朋友建议我弄个劳务派遣,我想咨询一下派遣劳务的具体形式有哪一些?
[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方式
  
一、完全派遣
员工完全派遣 助您全面降低使用风险:
  就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hrlink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hrlink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移派遣
员工转移派遣 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hrlink公司,由hrlink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员工派遣金和服务费,与所租用的员工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这样可助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跨地区调动,从而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三、减员派遣
企业减员派遣 助您减员增效:
  就是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hrlink公司,由hrlink公司与这些被裁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从hrlink公司返租这些员工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向hrlink公司支付派遣员工劳务费用,由hrlink公司向劳务人员支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从而可帮助用人单位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四、试用派遣
新员工试用派遣 助您降低使用风险: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最长试用期只有6个月。而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一个人的全面了解需要2年的时间(因为人的行为在短期内是可以伪装的),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间太短,而又对新员工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用人单位可将新招聘员工(如技校生、中专生、大学专科生、本科生)劳动关系转移到hrlink公司,由hrlink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对新员工的忠诚度、敬业精种、责任心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的了解、考察,可有效降低新员工使用风险。派遣形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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