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适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注册成功后须注意哪些问题?
1、商标成功注册后要尽快使用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2、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
《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
3、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4、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一方,应督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5、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
很多企业成功申请商标后都会为商标做监测,为的就是及时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商标权利人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扩大商标使用范围要重新注册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申请。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7、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经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应该清楚侵犯商标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了吧。一般来说是三年,但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一旦发现有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有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和处理:1.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2.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组织进行维权;3.提起诉讼进行维权。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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