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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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吗

一、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

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个体户是属于自然人经营,个体户是不能以个体户的名义成立公司的,但个体户的经营者可以以股东的名义成立公司。个体户是属于经营者,要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户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就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是比较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一个公司吗

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法律并没有股东只能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只要符合公司成立条件的,股东是可以成立另一个公司的。

成立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企业可以强制股东退股

股份企业不能强制股东退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个体户可以做股东成立公司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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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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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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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提醒
由于我国目前法律上对于隐名股东没有明确规定,只在司法实务中有一些实际操作,因此,工商部门对于隐名股东的地位并不承认,这一程序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隐名股东的名义,行逃避税收之实。作为出资人来说,在选择做隐名股东之前,要充分衡量利弊,以免将来公司发展壮大以后,到时若想再转为显名股东,可能要交大量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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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股东主体资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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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可以有股东吗
在中国法律下,个体工商户因不具备独立法人身份,无法拥有股东。个体工商户指个人经营的商业活动,经注册备案的个体业者,其本质上与自然人相似,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不能拥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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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二、法律顾问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能够起到以用:
1、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使公司的管理行为时刻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
2、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使公司的经营不因超越法律的上限而产生巨大的损失;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很多公司在起步的时候治理结构并不规范,包括持股比例、股权结构、经营层分工、股东权益保护、管理模式、增资扩股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等等亟等完善,律师从这些方面加以完善,使得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东的现实要求;
4、参与签约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合同,争取合同利益,避免合同陷阱,化解合同风险等;
5、在公司改制、资产处理、项目并购、公司并购、债权管理、债务管理、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善后、员工培训等专项事务中为公司争取利益;
6、处理诉讼事务;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务。
律师可以在上述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得公司利益实现最大化。
三、决定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因素是什么?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基于一种具有广泛性的经营和商务活动的需要。一般来说,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都离不开法律工作,但就其企业对律师法律服务需求的迫切程度来看,决定企业是否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重要因素有:
1、法律业务的类型。法律业务的类型决定其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法律事务越复杂,其决策行为越需要得到法律顾问的帮助。
2、法律业务的数量。一般而言,法律事务的数量越多,越需要精于法律的律师来处理。
3、企业的规模和效益。毫无疑问,企业的规模与效益是决定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多少律师担任法律的重要因素。
4、经营者对企业发展的设计。一个需要扩大规模或者调整结构或者寻求变化的企业较之一个按部就班、保持现状的企业更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5、管理者对法律服务的评价。如果管理者认为,聘请法律顾问对企业的业务质量将有所提高,他将会聘请法律顾问。反之,则不会聘请法律顾问。
6、获得法律服务的费用和质量。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优劣,收取费用的多少是决定企业聘请律师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而言之,企业是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依据自身经营和商务活动的实际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凡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内容主要有:
1、合同的名称;
2、聘请双方的名称、地址;
3、应聘方指派的律师的姓名、职务等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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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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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聘请方为顾问律师提供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证;
8、聘方的付酬办法,即聘方聘请顾问律师的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
9、律师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是否另行收费,另行收费的优惠规定;
10、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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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
2、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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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个人的执业证书;
(二)企业在签订聘请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充当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正确确定聘限。
(四)明确工作方式:包括:
1)定期、坐班制;
2)临时业务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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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事务较多的可以选择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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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隐名股东要做股东决议的话,那么只能由显名股东代为行使;隐名股东是不具备参与股东会议的条件;即使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那么在股东会决议上面也是无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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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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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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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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