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了如何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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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了如何办,有哪些相关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了如何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了如何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的,应当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民间借贷中如果在借款人跑了的情况下讨债如何办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如何办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对于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了如何办,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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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规定
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同期年利率24%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当准许。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为无效,如果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超过的36%部分的,法院应当准许。在24%-36%之间的利率法律叫做自然债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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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
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企业间经营需要拆借受保护
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新《规定》明确了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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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间借贷利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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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
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企业间经营需要拆借受保护
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新《规定》明确了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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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应该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因为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为逃避债务而跑路,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前或者后,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一般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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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相关解释
关于民间借贷的一系列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这类案件有着相关的一些规定,用以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的相关案件。民间借贷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一旦形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也应当是一种合约行为,合约内容只要是不违法法律的,都应当得到相应的保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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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公司周转问题,做了民间借贷,还款时候才知道利息比银行正规贷款高太多了额,请问谁知道2016民间借贷管辖心啊骨干法律有哪些,借贷关系如何成立,如何合法,谢谢
[律师回复] 2016民间借贷管辖相关合法有效的情形:
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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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家借贷虚假诉讼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民家借贷虚假诉讼的相关法条是,《刑法》307条对于虚假诉讼罪作出了明确的阐述。具体主要指的就是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已经妨碍到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司法秩序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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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间很多的借贷矛盾我们都有接到很多起,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便会大大增加借入者的资金成本,影响其信誉,引起借贷双方的债务纠纷。同时如果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相结合,容易让银行误解企业的资金状况,从而做出错误决策。
从我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来看,民间借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是借贷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借贷双方多是熟人,基于相互信任或者顾及情面而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或欠据过于简单没有利息、借款期限等方面的约定,或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确,只有“证明人”“保证人”的签字,而对担保内容不作说明。这些都使得当事人的责任很难明确。1、口头问题。
首先,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并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因此,民间借款中口头形式居多。但是,一旦发生诉讼没有书面借款合同的存在,将很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同时也为日后举证带来很大困难。
其次,在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时经常会出现书面遗漏的情况,例如在签订民间借款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致使日后产生纠纷,而我国《合同法》对利率也有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再次,民间借款合同中会出现文字歧义或概念不清的情况,例如“借”这个字,在理解上也容易使人误解,其关键就在于我国民间对“借”的理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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