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雕像申请著作权是可以的吗?
雕像申请著作权是可以的,完成雕塑作品后若是想要申请著作权保护,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著作权登记申请。提出登记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2、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
③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3、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二、对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方式有哪些?
1、对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方式包括时间限、地域限制、行使方式的限制。
从广义上讲,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但是人们常讲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由此可见,对著作权的限制,实际上是一些例外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的限制’一节也是就此而规定的。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三种方式。
2、著作的法定许可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是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法定许可有下列4种情形: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除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个人使用。
(2)引用。
(3)新闻报道使用。
(4)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
(5)对公共场所开演讲的转载、转播。
(6)教学使用。
(7)公务使用
(8)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
(9)免费表演。
(10)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
(11)对汉-文作品的翻译。
(12)盲文出版。
三、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1、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复制方式:一为手工复制;二为机械复制。
2、发行权
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
3、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
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
5、表演权
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6、放映权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7、广播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许可创优将其作品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
8、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
9、摄制权
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
10、演绎权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
著作权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申请的话,应当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雕像申请著作权是需要提交身份方面的证据材料。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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