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有:
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
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便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其基础关系,因有缺陷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
4、独立性。独立性是指在同一票据上所作的各种票据行为互不影响,各自独立发生其法律效力;
5、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同一票据上的各种票据行为人均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哪些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票据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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