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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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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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阴阳合同中的哪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中一般来说阳合同因为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阳合同是无效的;阴合同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标准,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其他要件的,则阴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合同生效的其他要件,则两份合同都无效。

合同生效要件除了要求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要求订立合同的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传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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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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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的是一年租期,由于房子较大,因此分租了一间房出去,但现在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效力还和以前一样吗? 合同解除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解除后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合同法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提出异议。异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体方面包括:
  
1,双方约定解除中,条件未成就。
  
2,并未表示不履行主债务。
  
3,并未迟延履行主债务。
  
4,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并不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利益。
  
5,并未发生不可抗力。
  
6,虽发生不可抗力,但不影响合同的实现等。程序方面包括:
1,迟延履行主债务并不严重影响合同目的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没有催告履行。
2,迟延行使解除权导致该解除权消灭。
3,未履行通知义务等。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解除合同条件未成就,解除权已消灭,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未通知对方,应当裁判合同未被解除,合同关系继续有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反之如果解除条件均成立,应裁判解除合同有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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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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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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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债务免除有哪些效力和法律效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免除有什么效力和法律效果
一、效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二、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货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比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也即买受人)兔除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不得免除出卖人的义务。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一、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无法律效力
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为无效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1、不具备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如仅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为可以撤销的合同。
3、无效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4、无效合同的确认权由、文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行使。
三、无效合同的类型
1、因当事人无合法资格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2、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1)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一般通过积极作为,如虚构、编造事实等表现出来。不作为,如沉默,并不当然构成欺诈行为。但是,如果按照法律、合同、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表示沉默时,则认为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构成欺诈。
构成欺诈行为的要件有:
第一,有欺诈他人的故意。
第二,有欺诈行为。
第三,欺诈行为自始至终违背诚信原则。
第四,因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认识,并据此进行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胁迫,指当事人因不当预告将来加以祸害并使他人陷于恐怖的行为,如以给个人或单位的荣誉、名誉和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等。
胁迫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行为人主观上有胁迫的故意。
第二,客观上使他人陷于恐怖。
第三,他人因陷于恐怖而不得不迎合胁迫人的意愿,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欺诈与胁迫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愿,并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2)当事人进行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伪装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指当事人串通合谋实施的损人利己行为,强调双方通谋,如当事人以来料加工合同为名合谋倒卖进口原料,逃避关税,损害国家利益。伪装,指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如为避免破产还债,企业将其资产无偿赠送或低价出卖给其关联企业等。恶意串通的合同与伪装的合同,虽然当事人意思表示是自愿的,但并不真实??(真实意思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的合同。
3.因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而订立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过审批程序等。履行这样的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如果合同中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时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时,该免责条款无效。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单方返还、双方相互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通过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方法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订立合同之前的状态。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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