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享有名誉权。法人名誉权是社会对法人的信誉、外在形象、经营特色、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总的社会评价。
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等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法人是否有权申请破产
能够提出破产申请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
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债务人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法人是否有权申请破产
能够提出破产申请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
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债务人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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