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苏州感情诈骗罪成立要件是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为直接故意。三千元以上的金额达到诈骗罪。更多关于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一、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成立诈骗罪的条件有: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处理

1、诈骗罪立案后的处理流程有: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检察机关移交证据,案卷;再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感情诈骗罪如何取证

感情诈骗罪的取证方法具体如下:

1.感情诈骗罪的取证方法有被害人提供书面的报案材料;

2.在报告材料中要提供破案的线索,以及写明被骗的经过;

3.破案线索要包括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具体的被骗数额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

4.尽量提供的材料详细一些,有助于破案。

实施的诈骗行为,若是同时满足了诈骗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通常会被认定为犯了诈骗罪。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4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海感情诈骗罪怎样成立
《刑法》中并没有感情诈骗罪这样的罪名,感情纠纷不能按诈骗处理,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并满足其他条件才能成立诈骗罪,关于上海感情诈骗罪怎样成立这个问题可通过下文详细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江苏省诈骗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金额在3000元,是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招摇撞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情形,行为人的行为首先要构成诈骗罪,如果诈骗使用的手段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成招摇撞骗最,不构成此罪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也可以理解为诈骗行为的兜底条款,如果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罪名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太仓感情诈骗罪怎样成立?
在太仓利用感情诈骗的财产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会成立,法院认定诈骗罪成立的,通常会判处诈骗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太仓感情诈骗罪怎样成立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苏州诈骗案立案金额在于多少?4000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律师回复] 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0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江苏诈骗罪的立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江苏诈骗罪的立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诈骗数额接近“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或者使用诈骗的款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多次诈骗的;
(六)曾因诈骗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七)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八)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上述
(一)、
(二)、
(三)、
(七)、
(八)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五、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意见

一、
二、三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上述
(一)、
(二)、
(三)、
(七)、
(八)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上海感情诈骗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的必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一般公安机关会在24个小时内进行讯问,不过被刑事拘留后也可以委托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更多关于上海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江苏江苏公安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金额在3000元,是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招摇撞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情形,行为人的行为首先要构成诈骗罪,如果诈骗使用的手段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成招摇撞骗最,不构成此罪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也可以理解为诈骗行为的兜底条款,如果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罪名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0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苏州的外资企业成立程序是什么?
苏州的外资企业成立程序是首先需要签订合作意向书然后就是申请,然后就是申请企业的名称登记,紧接着就是进行审批项目的建议书,后续的一些工作都是有相关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审核的,当然在这过程当中需要缴纳费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徐州的户口在苏州,在苏州工作,可以在苏州买社保吗?
[律师回复] 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男参保人员生育待遇如下:
一、护理假生育津贴:1.享受条件:⑴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2.计发标准:护理假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算。计发基数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执行。3.结付办法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4.注意事项⑴护理假生育津贴是男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护理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⑵灵活就业男参保人员不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
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1.享受条件:⑴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⑶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故女方有用人单位的,男方不可享受该待遇。根据《社保法》及《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另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职工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无法享受的,职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该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苏州的外资企业成立程序是什么
苏州的外资企业成立程序有以下内容:(1)到工商局核准名称;(2)签署工商注册需要的材料;(3)提供租赁合同和工商材料办理营业执照;(4)营业执照出来后到刻章店刻章;(5)到银行开立公司的基本账户。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苏州失业金在苏州领取后,可不可以在苏州领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感情诈骗罪的立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4月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感情诈骗罪的立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4月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苏州感情诈骗罪如何成立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