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加班能辞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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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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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不愿加班能辞退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不愿加班能辞退吗

一、不愿加班能辞退吗

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用人单位不能辞退的,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拒绝加班而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单位上班。

劳动者也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二、不加班被辞退有补偿吗

不加班被辞退是有补偿的。

1、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非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龄工资

3、非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违反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2倍工龄工资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4、劳动者过错(符合劳动法第39条之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没有资格领取工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三、辞退能要求补偿吗

1、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不愿加班能辞退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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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六自愿加班能要加班费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因此,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那一般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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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是自愿加班还是强制加班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愿加班加班是强制加班还是强制加班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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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自愿工作的情况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是指:用人单位需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完成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额外付出劳动,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这要求用人单位主动安排员工进行劳动,而非员工自愿主动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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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是自愿加班的,还是强制性加班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朋友现在在一个化妆品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因为最近公司比较忙,安排我朋友加班的时候,我朋友不愿意在公司加班,不肯加班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给赔偿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
9、40、4
6、4
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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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会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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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妹子自己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她是公司的前台小姐我的妹子,领导总是让我妹子加班我妹子不愿意就给辞退了,我的妹子想先问问呢不愿加班就辞退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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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加班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朋友不愿意加班了,因为持续了很长时间了,那对于自愿加班非自愿加班是如何的呢?怎么说?
[律师回复]
1. 自愿加班应否支付加班费?【点击标题即可查阅全文】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应把握以下几点:
A. 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B. 有证据证明加班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
2. 年休假是否必须劳动者先提出休假申请?年休假的仲裁时效?【点击标题即可查阅全文】
用人单位在不安排劳动者足额享受年休假情况下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义务。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出休假申请为由不安排休假并拒绝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未休年休假支付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请求应当适用特殊时效规定。
3. 视同缴费年限如何确定?【点击标题即可查阅全文】
A.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B.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C.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D.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 养老金全国统筹?就业?工资?人社部回应一系列热点问题【点击标题即可查阅全文】
人社部1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回应了最低工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就业形势、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明年迈出第一步;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金融危机以来最低点;将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 社保协议的有效和无效?【点击标题即可查阅全文】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权利,也是双方共同的强制性义务,双方均无权免除对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月领取社保补贴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属无效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返还社保补贴请求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庭应当查实用人单位已付的社保补贴费用并依法裁决劳动者返还此费用。
这就是自愿加班非自愿加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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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一般有加班费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因此,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那一般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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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公司被要求自愿加班很是委屈无处发泄,我们对加班这方面法律规定不太懂不知道怎么办好,问一下自愿加班算加班吗
[律师回复]
1.什么是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的工作制度,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周末时间工作的则无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综上两种工作时间制度,企业不可用补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
4.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确定。”
5.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即:日工资=月薪÷2
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
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
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
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
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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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的有加班工资吗
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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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加班是自愿的吗,加了几天班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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