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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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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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

一、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

合伙企业减资不需要登报,只需要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二、合伙协议是不是需要盖公章

合伙协议不是必须要盖公章。

当事人对协议的确认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但是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需要加盖公章,就必须加盖公章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伙做生意是不是要写合同

合伙做生意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应该订立合伙合同。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义。纠纷的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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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减资是不是需要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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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些问题,因为我跟我的朋友商定,我们决定合伙开一家公司,因为之前没有做过这类事,所以,我想请问个人合伙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及合伙制企业特征
[律师回复] 合伙制企业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个人合伙企业如何登记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合伙企业如何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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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6、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
7、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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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 清算成员备案登记
1、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2、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申请清算成员备案登记应当在清算成员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
2、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二步 企业注销登记
1.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人民的破产裁定,或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遗失营业执照的,提交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
6.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所有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可提交复印件的须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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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
合伙企业在解散的过程当中当然要进行登报公告,其实登报公告的目的就是要通知各位债权人,因为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企业得先偿还债务,不过,合伙企业解散的第一步应该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申请,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不一定是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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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 清算成员备案登记
1、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2、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申请清算成员备案登记应当在清算成员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
2、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二步 企业注销登记
1.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人民的破产裁定,或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遗失营业执照的,提交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
6.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所有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可提交复印件的须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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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公告登报怎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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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减资是否需要公告
针对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涉及削减注册资本,无需发布正式公告。因该类企业非法人实体,遵循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策即可实施。同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追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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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怎么进行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手续: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指定(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
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新的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法人、其他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委派书。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企业类型:《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变更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全体合伙人对变更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提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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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进行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手续: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指定(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
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新的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法人、其他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委派书。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企业类型:《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变更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全体合伙人对变更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提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能怎么进行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能怎么进行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手续: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指定(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
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新的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法人、其他组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继任代表的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委派书。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企业类型:《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变更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全体合伙人对变更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提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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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减资是否需要公告
针对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涉及削减注册资本,无需发布正式公告。因该类企业非法人实体,遵循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策即可实施。 同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追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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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长沙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程序规定》。这些都是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长沙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有哪些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8、如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合伙企业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5、变更合伙人的,提交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录》,其中属新入伙的提交入伙协议及新合伙人
身份证明、退伙的提交退伙协议;变更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提交新的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委托书及《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录》;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打印内容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5、企业印章或公安机关收缴印章证明。
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合伙企业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同意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
4、营业执照;
5、企业印章或公安部门收缴印章的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
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合伙企业加盖公章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决定书;
4、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因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变更需要变更相关登记事项的,提交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打印内容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11992]价费字414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20]湘价费字第23号文件。
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费每户300元,营业执照副本每份10元;
(2)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营业执照副本每份10元;
(3)执照遗失、损坏补发,每次50元,发给正本一本、副本每份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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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资能怎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减资能怎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
(8)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公司营业执照;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详细内容请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二、企业减资相关知识介绍
外资减资的特别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作出减资的决议后,需向主管的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相应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2、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所需材料
(1)企业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董事会关于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
(6)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最后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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