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具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没有法律效力。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没有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没有没有效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内容涉及的方面包括: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6、违反协议的责任。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主要有没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能有没有效
夫妻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婚前房产协议,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的,是有没有效的,对夫妻双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没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共同所有没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没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所谓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所签署的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债务承担以及离婚分割的协议。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该协议必须是经过公平协商,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所签署的。;
2、所约定的财产范围必须是夫妻现存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3、该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该协议不得约定干涉婚姻自由(离婚自由)的内容,例如“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所有没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没有”。
5、协议中需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没有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共同所有没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没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没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协商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