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离婚后孩子有没有份
没有没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无论是女方还是子女都没有没有份。但是,离婚后,子女对没有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没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能要求分割婚前财产
离婚后是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双方只能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没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不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没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没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没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婚前财产离婚后孩子有没有份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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