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学历造假会被开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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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学历造假会被开除吗

一、公职人员学历造假被开除

公职人员学历造假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公职人员学历造假的后果有:1、取消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不论其伪造学历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在成为公职人员后,均可对其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开除处分或者立案调查后以监察建议的方式交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辞退;2、取消相关的福利分配,已经享有的要加以索取返还,拒不听劝阻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二)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三)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四)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五)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二、公务员被开除需要本人签字吗

公务员被开除需要本人签字。公务员被开除后,要办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手续,需要转移社保关系和档案;开除一个公务员要由单位做出书面报告,再把报告提交部门相关的人员,审核盖章通过即被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三、工作人员酒驾会被开除工作吗

工作人员酒驾的,如果是饮酒驾驶,一般不会被开除,但是如果是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的,则用人单位一般会予以开除,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单位的内部规定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公职人员学历造假会被开除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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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学历入职后果
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则根据法律,该行为会导致劳动协议无效。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员工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直接损失。但因劳动力已消耗,已支付工资不再追回。虚假学历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员工应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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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学历造假企业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学历造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因此员工学历造假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张某系某名牌大学大四学生,2020年因为期末考试舞弊被开除学籍,在找工作时,张某办理了一张假大学毕业证,然后顺利应聘到某公司。张某进入公司后从最基层的员工做起,5年后,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已做到公司的人事部经理。
公司打算提拔副总经理,抽调张某的人事档案时,无意中发现他在应聘时提供的是虚假的学历证明。其后,公司认为形象受损,遭到欺骗,便提出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不同意,便诉至。
认为,张某在实际工作中已经适应了工作环境、工作要求,完成了工作,公司现在就不能仅以张某的学历虚假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如果要辞退张某,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相应赔偿,或继续履行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解析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不能简单判定,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分析的关键在于,这些基本信息是否与工作相关、是否是劳动者有义务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内容,以及是否会影响用人单位作出与该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决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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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伪造学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是指劳动者与外单位存在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关系。从性质上来讲,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在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判断劳动者与外单位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这主要看员工的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及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构成所单位的主要业务内容这三个方面。
是否一定形成劳动关系,是否与劳动关系存在必然的对应性,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即劳动关系的两个特点:建立基础是劳动力,实现过程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
在这样的前提下,
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只能建立民事合同关系。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这类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第二类与第三类中的劳动者与第二家用人单位都能从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在实践中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一个争议,即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若劳动关系具有唯一性,那么尽管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会因劳动关系的唯一性而不予认定。对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作出了明确的条文规定。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该条系对劳动者外出关系的法律明确定性,劳动者可以外出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原单位不禁止或对原单位的工作没有造成影响即可。即劳动关系不再具有唯一性。
此外,该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也可以明确看出,《劳动合同法》允许多重劳动关系。该法第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订立多份劳动合同,而基于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与否的关键凭证,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简历造假,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总之有风险,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有没有入职申明,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如果试用期过了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让他进来了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比如学历,资格证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工作不胜任,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工作年限等要求,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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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造假判刑重吗
在学历造假问题上,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负法律责任并接受刑事制裁,如坐牢。非法制造、篡改、买卖或未经许可获取、侵占、破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将依法受罚,包括罚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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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员工伪造学历,公司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是指劳动者与外单位存在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关系。从性质上来讲,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在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判断劳动者与外单位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这主要看员工的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及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构成所单位的主要业务内容这三个方面。
是否一定形成劳动关系,是否与劳动关系存在必然的对应性,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即劳动关系的两个特点:建立基础是劳动力,实现过程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
在这样的前提下,
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只能建立民事合同关系。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这类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第二类与第三类中的劳动者与第二家用人单位都能从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在实践中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一个争议,即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若劳动关系具有唯一性,那么尽管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会因劳动关系的唯一性而不予认定。对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作出了明确的条文规定。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该条系对劳动者外出关系的法律明确定性,劳动者可以外出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原单位不禁止或对原单位的工作没有造成影响即可。即劳动关系不再具有唯一性。
此外,该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也可以明确看出,《劳动合同法》允许多重劳动关系。该法第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订立多份劳动合同,而基于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与否的关键凭证,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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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造假,员工应该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总之有风险,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有没有入职申明,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如果试用期过了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让他进来了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比如学历,资格证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工作不胜任,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工作年限等要求,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简历造假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总之有风险,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有没有入职申明,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如果试用期过了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让他进来了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比如学历,资格证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工作不胜任,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工作年限等要求,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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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造假是否可解除劳动关系
在我国,在员工存在学历造假方面的行为时,要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能合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要先根据该员工提交的学历信息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的相关度,以及劳动者是否有义务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还有是否会影响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建立合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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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户口本学历可以造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更改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的:应由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证明(户主办理的,还应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更改户口本其他信息所需材料
一、更改姓名、增加曾用名、更改籍贯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证件原始凭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父母离婚的未满18周岁子女更改姓名需父母双方确认同意。
二、更改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号码、民族成份所需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或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原始凭据;
3、派出所出具调查综合报告,由调查民警和领导签名;
4、属更改民族的要附县以上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批准证明;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6、属变性的,要出具医院的变性手术证明材料。
户口本学历可以造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更改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的:应由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证明(户主办理的,还应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更改户口本其他信息所需材料
一、更改姓名、增加曾用名、更改籍贯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证件原始凭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父母离婚的未满18周岁子女更改姓名需父母双方确认同意。
二、更改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号码、民族成份所需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或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原始凭据;
3、派出所出具调查综合报告,由调查民警和领导签名;
4、属更改民族的要附县以上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批准证明;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6、属变性的,要出具医院的变性手术证明材料。
员工伪造学历被辞退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是指劳动者与外单位存在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关系。从性质上来讲,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在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判断劳动者与外单位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这主要看员工的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及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构成所单位的主要业务内容这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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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即劳动关系的两个特点:建立基础是劳动力,实现过程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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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只能建立民事合同关系。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这类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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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造假入职属于诈骗怎么办
员工使用虚假学历入职,若仅为求职而非诈骗,通常不构成欺诈。但若有故意以假学历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则涉嫌商业诈骗。对此,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拘留五至十五天及五百至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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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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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造假,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总之有风险,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有没有入职申明,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如果试用期过了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让他进来了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比如学历,资格证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工作不胜任,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工作年限等要求,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简历造假,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总之有风险,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有没有入职申明,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如果试用期过了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让他进来了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比如学历,资格证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工作不胜任,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工作年限等要求,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第二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第三,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一,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用这条辞退也有风险,需慎重。到底怎样才构成欺诈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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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档案可以造假吗
学历档案不可以造假。法律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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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户口本学历造假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更改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的:应由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证明(户主办理的,还应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更改户口本其他信息所需材料 一、更改姓名、增加曾用名、更改籍贯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证件原始凭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父母离婚的未满18周岁子女更改姓名需父母双方确认同意。 二、更改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号码、民族成份所需材料: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或小孩出生医学证明;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原始凭据; 3、派出所出具调查综合报告,由调查民警和领导签名; 4、属更改民族的要附县以上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批准证明;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6、属变性的,要出具医院的变性手术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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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找工作的时候填写简历并不是真实的简历,被公司发现了,简历造假可以辞退员工吗?
[律师回复] 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
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一,如果试用期过了,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二,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三,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有没有入职申明,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工作不胜任?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比如学历,资格证书,工作年限等要求?
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让他进来了,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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