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并不是什么信息不实都构成欺诈,比如婚否,有没有怀孕,身高、体重,这些一般与工作本身无关。
欺诈的本质还是回到不胜任工作,跟简历上写得有差距。如果员工做得比面试时简历上说得更好,你是不会告他欺诈,隐藏实力吧?
第
一,如果试用期过了,你也给他转正,还给他加工资了,说明你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认可了。你反过来再说他简历欺诈,就恐怕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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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在他入职时就有义务去审查员工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真实性。劳动法宽限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你可以做这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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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怎么证明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你打印的简历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有没有入职申明,让员工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视为欺诈,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有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依据?你怎么证明他跟简历上说得有差距,工作不胜任?入职时有没有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证件?你有没有公示你的录用条件,比如学历,资格证书,工作年限等要求?
还有如果你单位开得工资比员工原单位工资证明上的低很多,而且试用期更长,甚至试用期还不合法,说明你是持怀疑的态度,并没有完全相信员工简历上的内容,你对员工简历当时就不认可,你已经采取滤水折价的方式,让他进来了,你再说员工欺诈你,恐怕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