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能够认定为无效吗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属于可撤销的条款,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条款无效。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够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够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够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合同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够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够力人依法不能够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够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够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能够认定为无效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够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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