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继承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是均等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1、继承人共同担任。
2、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3、继承人推选的人。
4、遗嘱执行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需要启动法定继承制度,根据继承编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遗产分配方法等,确定各继承人之间所得遗产的数额。
其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的财产就需要优先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分配。
最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于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