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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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按照规定,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按照规定,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有什么

一、按照规定,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有什么

医疗过失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有: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民法典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

医疗过失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进行赔偿。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医疗纠纷该怎样赔偿,医疗纠纷应该怎样解决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

2、行政调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司法诉讼。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最大的好处是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按照规定,医疗过失怎样赔偿,赔偿范围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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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过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在医疗过错赔偿中,一般根据患者受的伤害程度进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患者受伤害程度酌情认定。
(七)后续治疗费:一般通过鉴定或者医嘱认定,或以实际发生为准。
(八)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一般以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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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情况复杂、后果严重、处理难度高,因此,医学机构必须迅速地在12小时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首先,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员及其家属应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冲动和过激行为,以免矛盾激化,妨碍问题的解决。实践中解决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可再次协商解决或直接向解决。 患者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当然患者也可以不经鉴定直接向当地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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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过失的赔偿范围要怎样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过失的赔偿范围怎么认定
(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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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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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
二)其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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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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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下列纠纷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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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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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有的时候医疗事故是无可避免的,但是我们要学会采用正确,合理合法的方法去解决这些事故,如果我们能一些相关的制度法律的话,我们再碰到这些赔偿问题也能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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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范围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多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最高额是要看保险合同里的约定的,法律是很少介入的。通常会全额赔偿,就是说因你侵害他人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但是一般不会超过保险合同的约定的。里面涉及的保险关系我就不说了,那你想想投保人给的保险费越多,那么保险公司赔的就越多。
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的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如下:
1、挂号费;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2020医保报销范围?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含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再只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
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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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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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2020医保报销范围?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含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再只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
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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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保报销范围?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含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项目不再只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 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审判实践中,有下列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损失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
(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三)违约时侯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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