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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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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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能够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够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吗

一、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吗

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对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合同中与其约定保密条款,也能够与其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此外双方还能够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劳动合同中有固定期限的能够辞职

签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能辞职。

劳动者能够主动辞职,能够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违约金

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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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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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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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不可以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是不是可以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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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保守商业秘密,公司应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员工保密教育、健全员工人事资料、离职员工的管理、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等。在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接触。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和秘密性,双方可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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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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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约定劳动合同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样约定劳动合同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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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犯罪构成理论方面分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不仅要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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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是一位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因为公司是负责技术层面的,商业机密很重要,请问是否保守商业秘密有什么约束条件吗?
[律师回复] 商业秘密的保护最重要的还要靠人,因此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是否保守商业秘密最好有一份协议约束:
(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加强员工保密教育。
(3)健全员工人事资料。
(4)离职员工的管理。
(5)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6)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除了要求具备“知悉范围,认知难度,获取难度”的三项客观特征外,权利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保密意图。
一般性的保密措施起码要符合下列保密常识:
(1)限制了接触范围;
(2)明确了接触的准许条件或者采取了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
(3)对接触人员明确赋予了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披露的义务;
(4)接触到该商业秘密的人都能显然识别和认识其为商业秘密。具体的一些保密措施下面我们还要详细讲述。
上述四个法律特征,是商业秘密缺一不可的构成要件。只有同时具备四个要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属于商业秘密。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样本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息: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三)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四)甲乙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五)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六)其它甲方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
第二条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不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
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第四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兼任其他单λ(公司、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职务或接受财、物或其他辅助,也不得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露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其结果(包括引致结果)须对甲方有利并不使甲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且这种透露商业秘密的行动须事先得到甲方主管书面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乙方同意离职后三年内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并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同意不直接和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商业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支付Υ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可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
甲方:公司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
创业者怎么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创业者怎么保守商业秘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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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收益。1、企业要规定出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确定秘密等级,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制定严格的借阅办法,减少泄密的可能2、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3、建立公司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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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第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第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第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l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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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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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第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第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第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l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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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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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如何签订问题解答如下, 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
在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时,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时间,如果违反了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怎样赔偿损失等,也可以约定的地。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鉴于:
1、甲方为民营科技促进会下属专门从事培训、咨询、成果转化、投融资、国际交流的服务公司。
2、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将共同致力于_________,并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
4、双方共同认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会向对方披露己方的商业秘密同时也会从对方处获悉商业秘密。为拥有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体现公认的商业道德,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合同。
5、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双方合作过程中向对方获悉的一切细节,该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主体信息、人员分配情况、合作目标、谈判意向、投资情况及任何一方认为不应该对外泄露的信息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一方所合法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并经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信息。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3、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产销策略、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货源情报、管理诀窍、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等等;
4、其他信息:除上述两方面信息外,任何一方认为应该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之商业秘密还应包括一方在本合同之后的任何一书面文件中要求另一方保密的条款。
任何一方保证其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三、以下信息不应构成双方之商业秘密:
1、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时从公开渠道可直接获得的信息;
2、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非任何一方原因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非商业秘密权利方对此类信息的使用、披露,仅应以公知的限度为限;
3、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非商业秘密权利方从第三人合法取得的信息;
4、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商业秘密权利方公开向他人提供的信息;
5、国家强制要求公开的;
6、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公开的。
四、一方对另一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并将对方的商业秘密纳入管理体系之中;
2、采取使有关职工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如签订保守秘密的保证书;该等职工包括一方临时雇用的可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任何人员,如法律顾问、评估顾问等;
3、仅可对有关职工,在为达到本合同目的的必要的限度内,披露商业秘密;
4、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商业秘密材料的复印、复制;
5、双方在本合同及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该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五、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亦不得在公开场合向任何人士或媒体披露。
六、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应当再与第三方签定与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相雷同的协议、合同、意向书等法律文件。
七、甲方作为乙方本次融资以及上市工作的唯一境内财务顾问,乙方不得再聘请其他财务顾问从事融资以及上市工作。
八、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第三人使用或公知,或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如果对方所受损害超过了该等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赔偿超过部分。
九、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提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签订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方签订时间为准。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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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该怎么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创业者应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创业者应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l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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