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没有效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没有效要看情况。
如果对方对当事人的履行行为表示接受的,继续履行的内容是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没有效的;如果对方拒绝接受当事人的履行的,则无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约”,则即使未书面续约,双方继续履行也是有没有效的,但是此后用人单位仍有没有义务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没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签订的合同有没有一部分无效,合同有没有效
签订的合同有没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没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需要看情况而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关系,担保合同是为担保主合同的实现而存在的,具有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方面主合同有没有效时,担保合同可能有没有效。
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主体的合法性、合同生效条件、抵押物的合法性等原因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担保合同仍然有没有效。另一方面担保合同有没有无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没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没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没有争议的财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没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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