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够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为避免支付双倍工资,会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签了合同劳动者是否能够辞职
签订劳动合同后当然能够辞职。劳动者随时都有辞职的自由,不过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是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如果单位存在下列情形劳动者辞职的,则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的,则服务期未满辞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能够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能够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劳动者是不是能够拒绝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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