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赔偿金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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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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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破产清算赔偿金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破产清算赔偿金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吗

一、破产清算赔偿金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破产清算赔偿金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债务人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程序是相同的吗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破产清算赔偿金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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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二、注销清算要视资产对象缴纳增值税
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因其购进货物已抵扣了进项税,同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即: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因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能抵扣的税款,属纳税人放弃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注销时销售的货物应一律按17%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注销清算后未出售的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清算后再处理残余货物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注销清算后属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当月处理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收增值税。
3、销售应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170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包括应抵扣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17%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问题企业破产清算卖出的商品需要缴纳税款吗的回答并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因为针对不同的清算状况,所对应的缴纳税款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针对破产重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对破产重组的企业出卖产品是不征收相应的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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