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责任有哪些意思呢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过错等。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其宅、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违约责任有哪些意思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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